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都江堰人民法院玉堂法庭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案,立案后法庭通过代理人得知原告尹某某系聋哑残障人士,无法与人正常交流。承办法官知悉后,第一时间与都江堰市市残联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告知,并申请指派手语老师到庭参加诉讼,最终,通过法庭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握手言和。
尹某某与尹某系叔侄关系,因尹某某无妻儿,在双方发生纠纷之前一直由尹某一家照顾其生活起居。后双方因房屋的使用问题产生矛盾故诉至都江堰法院。6月6日,该案在玉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市残联组织工作人员及部分残疾人参加旁听,手语老师到庭为尹某某提供翻译。庭审结束后,通过进一步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待手语老师将调解内容向尹某某进行翻译并征得尹某某同意后,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参加旁听的残联工作人员及部分残疾人士亦表示,感谢法庭为特殊人士提供的帮助,也让广大残疾人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希望以后法院能更多地关注这类特殊群体。
手语老师正在和尹某某进行手语交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法庭作为最接近人民群众的派出机构,更应重视涉残疾人案件的审理工作。接下来,玉堂法庭将与市残联、属地政府进一步开展工作交流,精准对接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