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审理首例家庭成员共同遗弃新生儿案 亲生母亲及外公外婆均获刑

  
2024-06-19 09:50: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四川省蒲江县位于成都平原的西南部,每年1月份这里的最低气温能跌破冰点!就在去年的1月10日上午11时许,本地居民孙大娘在路途中突然听到一旁垃圾桶内传来微弱的“咕、咕、咕”哭叫声,寻声一看这竟是一个用红色羽绒服包裹起的婴儿。“当时吓我一跳,这娃娃被冻得全身发青,头皮乌黑,我当时都不知道他活得起、活不起!”孙大娘说,发现婴儿后她立刻就报了警……

 令人费解的是,这名男婴才刚出生不久,遗弃他的竟然就是男婴的家人,之后,这家人全家都以涉嫌遗弃罪被提起公诉,这也是蒲江县审理的首例家庭成员共同遗弃新生儿案!

寒冬深夜 一名男婴遗弃路边

正如前述,孙大娘报警后,警察迅速将这名男婴送到医院抢救,经过检查医生发现,男婴竟然出生不超过12小时!是谁丢的?男婴的家人又在哪儿?面对种种疑点,蒲江县公安局立刻展开了深入调查。

调查中,警方调取了一个月以来全县所有新生儿的出生记录,但逐一排查后发现所有新生儿父母都没有遗弃行为。

之后,警方在对案发现场勘察时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在遗弃婴儿附近的一处监控视频中,警方发现有两个人骑着一辆摩托车,扔了一个包裹到垃圾桶内,“坐在车后面的人,把一个包裹扔进了垃圾桶后,摩托车掉头,两人随即离开……”办案民警说道,根据监控画面的时间,这一幕就发生在1月10日凌晨3点半左右,与婴儿出生时间接近。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很快找到了摩托车车主,这骑车二人竟是被丢弃婴儿的外公、外婆,胡东来(化名)和陈红燕(化名),在警方询问下,二人承认弃婴的事实。

弃婴是谁提出的?谁决定的?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的主谋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胡雪莲(化名),正是她作出的弃婴决定,而后又在她的指示下,胡东来和陈红燕趁着夜色,将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扔在了距离家4公里以外的垃圾桶内。

女儿怀孕 父母竟全然不知

老旧的家具、凌乱的房间,刚刚生育完的胡雪莲身体十分虚弱……这就是办案民警第一次来到胡家家中的样子。

让人吃惊的是,经过调查,胡东来和陈红燕夫妇从始至终根本没有发现女儿胡雪莲怀有身孕,她一直隐瞒和掩饰了自己怀孕之事。

原来,这名男婴是胡雪莲在上一段恋情中怀上的,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任性的胡雪莲也不想和孩子的生父有任何联系,就这样一拖再拖,就拖到了1月10日凌晨孩子出世的那一刻。

那晚,胡东来和陈红燕夫妇手忙脚乱、稀里糊涂之下在家中将孩子接生,之后,无论他们怎么追问女儿,胡雪莲始终不提孩子父亲是谁。

抱着刚出生婴儿,眼下的一系列问题,如何向周围邻居和村里解释这件事?贫寒的家境又如何抚养?面对这样的千斤重担,这个从未独立过的女孩心理防线被压垮,于是便作出了将孩子遗弃在路边的决定。

事情查清,胡家三口便都是涉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但鉴于孩子无人照顾的实际,公安机关对他们一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同时,一家人在经过妇联等相关部门教育后,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在当时,该男婴已经由胡雪莲接回家抚养。

召开听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事件发生后,立刻引起了蒲江县有关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多次深入胡家了解家庭实际情况。

去年3月24日(开庭前),蒲江县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县妇联工作人员、律师代表、村委会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认为,胡雪莲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抚养义务却将孩子丢弃,这个行为是很恶劣的,符合遗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胡东来、陈红燕二人是具体实施遗弃行为的,将刚出生的孩子丢弃在小路旁的垃圾桶里,这个行为是极易造成刚出生的孩子死亡,性质也比较恶劣,听证员建议是将二人起诉,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

很快,检察院就以涉嫌遗弃罪依法对胡家三口提起公诉,该案在蒲江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雪莲作为被害人生母,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伙同被告人胡东来、陈红燕,将新生婴儿遗弃,情节恶劣,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胡雪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胡东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陈红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

在履行主责中兼顾司法温度

案子已审理完结,但是后续一连串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家庭收入情况难以抚养孩子,孩子的户口又怎么办?孩子父亲到底什么态度?

首先是户口问题,蒲江县委政法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协作共同解决了孩子出生证明、户口等问题,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保障。

针对胡家生活困难的实际,蒲江县检察院启动了对遗弃犯罪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这笔及时的暖心资金,帮助了这名嗷嗷待哺的婴儿度过难关。

同时,该院从最有利于保护婴儿角度出发,综合各方意见后,决定由婴儿所在地村委会作为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及代为管理人,将救助金合理用于改善婴儿生活,以实际行动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理念。今年,蒲江县检察院先后两次对被害人进行了跟踪回访,带去了检察关爱。

蒲江法院同样启动了司法救助金,用于婴儿成长需要,也同样由当地村委会协助管理……不仅如此,法院还组织了孩子的父亲陈向南(化名)与胡雪莲进行矛盾调解。

作为孩子的父亲,陈向南希望带着孩子一起回到自己的家乡资阳生活,但胡雪莲认为,自己和孩子父亲感情很不稳定,在一起生活一定会出现问题,所以要求男方定期出抚养费……经过调解,最终男方同意了胡雪莲的想法,至此,孩子的抚养保障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

该起案件,不仅体现蒲江县政法系统依法办案的决心,同时也展现了积极履行能动职能的能力,进一步做到了在履行办案主责中兼顾司法温度。现在,男婴被胡家养育得很好,身体健康。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