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蒋法官,您好,我是陈某某,真的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10万元欠款,真心感谢您先后多次耐心调解,我一定要亲自来法庭当面感谢”。近日,一面印有“尽职尽责心系百姓 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新繁法庭。
2016年,陈某因房屋租赁费与高某某产生纠纷,双方经协商后约定将高某某欠付的房屋租赁费16万元转为借款,并由高某某向陈某出具借条。借条出具后,高某某一直未偿还欠款。无奈之下,陈某便将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穷尽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果后,依法办理了庭前文书公告送达手续,在公告期即将届满时,收到了高某某提交的管辖异议申请和律师的代理手续。
承办法官随即联系上了高某某的代理律师,在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高某某目前支付能力有限,存在以管辖异议拖延诉讼时间的可能,但高某某的妹妹高某丽愿意帮其偿还10万元欠款。鉴于此,承办法官以“债务加入”的方式追加高某丽作为案件被告承担部分偿还义务。
最终,经过多次沟通,陈某、高某某及高某丽达成调解协议,高某丽对高某某应当偿还陈某款项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其余款项由高某某自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