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利剑”首月执行到位8.9亿元

  
2024-06-13 10:12: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近日,记者从眉山中院获悉,眉山法院5月起开展的“眉州利剑”涉金融案件百日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6月7日,专项行动期间共拘传被执行人60人,拘留被执行人20人、搜查42人,执行完毕案件50件,达成分期履行和解89件,执行到位金额达8.9亿元。

一个月来,眉山两级法院坚持边排查、边清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执和终本库涉金融案件与各大金融机构进行核对,灵活处置涉案财产,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建立金融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充分运用冻结、搜查、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其中,某农商银行申请执行赵某某、周某某等4案19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收到判决后均未主动履行案件款。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日内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反馈结果,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共计54.5万元,4案均足额冻结,后依法划拨被执行人账户资金,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某农商银行申请执行关某某等4人、陈某某等3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首次执行时被执行人人身线索不明,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拘传被执行人到庭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某农业银行申请执行郑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曾3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无果,此次在申请人提供车辆线索后,将被执行人郑某某的车辆予以扣押。某农业银行申请执行杨某某等2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借款人与担保人意见不一致,没有按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和释法明理下,主动交纳案件款5万元后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其履行态度较好,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下一步,眉山法院将继续推进“眉州利剑”涉金融案件百日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靶向发力,穷尽强制性措施,以拘促执、以拘促和,全力推动“终本清仓”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