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我会放慢语速,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及时向张老师(手语老师)反馈。”“庭审中若是有不能理解的法律术语,我会给你详细解释。”……6月6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系聋哑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介绍,因当事人系聋哑人,存在语言交流障碍,法官无法准确探知其真实意思表达,为更好地沟通,让其充分理解庭审内容,确保庭审顺利有序进行,法院特邀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到庭为当事人“代言”,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在“无声”的庭审中让当事人“听见”公平的声音,彰显“有形”的司法温度。
庭审当日,李心蕙法官并未着急进入正式开庭程序,而是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与原告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其诉求和想法,并细致解答了原告关于被告不参加庭审如何处理、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庭审中,考虑到手语翻译法律专业术语的难度及当事人的理解、认知能力,李心蕙法官尽可能地放缓庭审节奏,温和地询问案情,耐心解释法律术语,仔细观察当事人的表情。手语老师详细地传达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虽然无法听见当事人亲口说话,但是我们会通过眼睛‘读’懂他们心里的声音。法院也将依法依规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心蕙法官在庭后说道。
据悉,双流区法院专门开设了特殊人员服务专区,并配备了轮椅、拐杖、盲文诉状等便民化设备,为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孕妇和儿童进行肩并肩、帮办式服务。下一步,双流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办实事、解难题,为特殊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其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之际,亦实际体验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