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维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准备放鱼!” 6月6日上午,自贡市贡井区旭水河畔,45000余尾鱼苗成群结队从水桶跳出,顺着滑梯欢快地跃进水里,活蹦乱跳地溅起阵阵水花,奏响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音符。这是由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和艾叶镇政府共同承办的旭水河流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基地揭牌暨“6.6全国放鱼日”活动现场。自贡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吉能,自贡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利,自贡市贡井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德永出席本次活动。
万利首先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长江流域自贡地区水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并从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汇聚多元合力,积极构筑共抓耕地保护大格局三个方面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
李吉能表示,近年来,自贡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聚焦护资源、保安全、优生态,强化与司法部门协作互动,严打破坏生态和渔业资源行为,将持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协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
刘勇和杨德永共同为生态修复基地揭牌。该基地系为责令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者放流水生生物提供专门场所。依托该基地,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惩戒+修复+宣传”的生态保护实践,加强与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努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推动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链和生物多样性。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所有鱼苗均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符合相关放生要求,旨在执行已判决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增殖放流对生态破坏的渔业资源进行修复补偿,进一步保护水生物多样性,达到修复流域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
下一步,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将携手区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分别在检察公益诉讼、渔业行政执法以及水域环境保护方面各自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旭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活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