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的不放弃,我原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案件恢复后还能追回。”近日,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洪雅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倾力追回欠款表示真挚感谢。这是洪雅县法院组织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收到的首面致谢锦旗。
魏某某与黄某某、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洪雅县法院审理,判决黄某某、韩某某偿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某、韩某某一直未履行,魏某某遂于2023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措施,在执行到7万余元后,未能发现黄某某、韩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终本清仓”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执行法官在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存案的情况下对该案依职权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执行法官火速启动查人找物,发现韩某某有银行存款7万余元,并有退休收入。获悉该情况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发现的银行存款进行划拨并发放申请执行人,另一方面动身前往凉山州社保局,对韩某某退休收入迅速“控制”,并按月发放申请执行人,实现终本存案实质化解。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洪雅县法院共清理出终本存案2000余件,经首轮清理、恢复,已实现400余件终本积案有序清出,占全院终本案件20%左右。下一步,洪雅县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终本清仓”工作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存案,分期推进,分类施策,全力推动终本案件实质化解,实现“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的目标任务。
(张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