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逆行,6月6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因其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到对向车道,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谢某某受伤、两车受损,谢某某闯红灯逆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4年4月25日13时50分许,当事人谢某某(男,65岁)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广安枣彭路草莓基地路段时,因其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到对向车道,与正常直行经过路口由当事人李某(男,37岁)驾驶的粤BH×××7小车相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谢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认定,谢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逆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广安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靠右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