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生态环境 富顺法官这样做

  
2024-06-06 11:32:53
     

相星宇 周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富顺县法院从5月30日至6月5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富顺县法院于5月30日在位于沱江边的赵化镇莲花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我因为自己的口腹之欲,村组干部和各部门三令五申告知禁渔政策,我都当成了儿戏,没有引起重视,最终导致犯罪。以后再也不非法捕鱼了,我也要告诉身边的朋友引以为戒。”韦某向法庭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并当庭认罪认罚。

庭后,法官以本案为例,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沿岸群众在法治课后纷纷表达了对保护好沱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望。

6月3日,富顺县法院干警来到赵化古镇,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古镇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共同守护古镇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0余人次。

法治宣传后,干警们又来到沱江边,实地查看水质、周边环境情况等,并对沿岸垃圾进行了清理,以实际行动守护沱江之美。

6月5日,富顺生态环境局联合富顺县法院等单位在釜江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宣传海报100余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涉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常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