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2024-06-05 17:33:10
     

“一开始接到法院让我去领钱的电话,我都以为是诈骗电话,这都是快十年的事情了,我都忘记有这么一回事了,没想到这些钱还能再要回来”。一位被害人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执行人员处登记了领取退赔款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后不由自主表达了心声。

此案被执行人高某于2014年在青白江区以“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集资宣传,受害者多达80余人。高某被警方抓获后,青白江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退还被害人。判决生效后,因高某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该案移送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高某在监狱服刑,无力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渠道多次与高某家属取得联系并向其释法明理,最终代高某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

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调取卷宗收集受害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协助调查等多种方式,仅用时7天就通知到本案全部受害群众,同时完成了银行账户信息登记工作,预期在三个工资日内完成所有退赔工作。


 被害群众对法院执行干警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所做的努力表示赞赏,这不仅让他们真切感受到青白江法院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决心和力度,也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全力维护受害群体合法权益的坚持和担当。

青白江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很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正是利用老年人“占小便宜”的心理,以投资返利或者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或者消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建议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用实际行动温暖老人的心,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程奎龙 韩梅)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