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近日,平昌法院2024年“猎狐行动”拉开了序幕。执行干警积极奔赴现场,多方联系当事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不良行为。
执行“110”快速响应,扣押车辆促执行
2017年,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袁某签订了《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袁某购买车辆未能一次性支付车款而需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将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以支付剩余车款及服务费,由该实业公司提供信用卡透支债务的担保。后袁未按期向发卡银行偿还分期款,导该公司款项被扣划造成代偿,多次催收无果,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返款其代偿款。
平昌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公司代偿款19949元及违约金。后被告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袁某彻底失去联系,人也不见踪影。今年5月21日,“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在某街道发现了被执行人袁某得车辆。执行干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成功扣押该车辆。被执行人袁某发现车辆被扣,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履行了还款义务。
积极查人找物,找寻被执行人下落
朱某向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331920元用于购买车辆,双方签订了《汽车贷款抵押合同》,就贷款期限和利息做了约定。后被告多次出现还款逾期的情况,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抵押车辆被他人伪造公文过户,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为由拒绝还款。故原告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后被告朱某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其义务,故原告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次电话联系朱某未果,平昌法院通过指挥中心线上查控平台提起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在绵阳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经了解,朱某正在绵阳市某汽车公司就业,遂立即线上调度执行警力连夜奔赴绵阳线下查找朱某,在其工作公司得到朱某住址后,通过当地法院协助,平昌法院执行干警赶往了被执行人朱某住处,经多番协商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其带回了平昌法院,并对其实施司法强制拘留措施。
多方入手释法明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
某住房租赁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疏忽将42000元转入被告王某卡中,要求被告返还被拒,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返还该笔资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拒不返还该笔资金,故原告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采取柔性执法,一方面耐心地对王某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其女儿对其进行规劝,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王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履行了义务。
下一步,平昌法院将以“猎狐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的执行力度,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加大财产调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的,已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彰显司法威慑力,全力兑现群众胜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