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这里是中江法院执行110。”
“喂,我是冷XX,我现在双流发现被执行人蒋某了,我跟着他的,你们快来!”
5月23日,申请执行人冷某某向中江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来电称其找到被执行人,目前他正跟在被执行人身后。核实后,中江法院“执行110”立即动身前往,但因中江前往申请人所在地耗时较长,为避免出现其他突发状况,中江法院“执行110”在前往过程中致电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110”请求协助,经成都中院协调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后,双流法院“执行110”先一步赶往现场对被执行人蒋某进行拘传。在双流法院“执行110”的大力支持下,中江法院“执行110”顺利将被执行人蒋某拘传回院。从收到线索至被执行人拘传回中江法院,整个过程不到3小时。
据悉,2022年,申请执行人冷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蒋某支付工资260000元及资金利息,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蒋某未如期履行,故申请人冷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蒋某未按照法院通知到院接受调查且未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且被执行人账户内确无资金,与申请人说明情况后,案件于2022年10月24日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时,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可致电中江法院红色雷霆联合执行快反小组(中江‘执行110’前身),于是就有了前述一幕。
被执行人蒋某被拘传回法院后,鉴于被执行人蒋某有逃避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逃避履行的行为罚款1000元。随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之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协商,最后达成和解。
德阳作为第一批“执行110”工作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中江法院成为德阳法院中首家建立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的法院,并于2024年4月22日下发《执行110实质化运行工作方案》《执行110工作指南》,将由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联合成立的“红色雷霆”联合执行快反小组更名为红色雷霆“执行110”,并扩容组建“1+10”的红色雷霆“执行110”队伍,推动强制执行工作转段升级,迭代更新。中江法院再次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才是正道。逃避执行、隐瞒财产“一时爽”,但终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