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5日30日,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付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广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法院院长胡旭东担任审判长,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经查,被告人付某某因不能正确处理与被害人的楼梯间使用权纠纷,预谋后准备作案工具,深夜潜入被害人家中,先用手掐被害人脖子,遭到激烈反抗后,又用随身携带的斧头猛烈砍击被害人头面部、颈部数次,致被害人大出血死亡。
庭审前,王雁飞带领办案组认真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全面分析证据,准确法律适用,组织召开检委会集体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参加庭前会议,集中解决案件管辖、申请回避、公开审理、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等程序性事项,明确争议焦点,确保公正高效的庭审效果。
庭审中,公诉人王雁飞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与定性、社会危害性及引发的思考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厘清了矛盾纠纷、指出了犯罪根源、阐明了犯罪过程,有力证明被告人罪名成立。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更是示范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途径,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