姹紫嫣红关不住,六月花开满人间。近日,位于宜宾市屏山县龙华镇的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珙桐树又开出了美丽的花朵。在山脚下不远的八仙山社区,一场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巡回审理正有序进行。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9月,被告人沈某某所在村组因耕地整改恢复工程联系其购买所需林木,且明确告知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不能采伐。沈某某与谢某某等4位林主商量好购买价格,于2023年10月底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通知采伐工人采伐4株楠木。经鉴定,案涉4株楠木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平均树龄42年。
当天,屏山县法院院长谢国刚作为审判长审理该案。法庭经审理并综合考量后,当庭对被告人沈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屏山法院“牵牛花”普法小分队还向在场人员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共护当地生态环境。
“本案选择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并开展判后答疑、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宣传,能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多赢效果,引导大家保护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这才是巡回审判的最终目的。”谢国刚表示。
(蒋唯/文 袁俊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