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阿坝公安通报2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023-03-15 15:14:55
     

黄元正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阿坝公安通报2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此前,州公安局还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州烟草专卖局共同举办2023年阿坝州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仪式,现场展示“黑心”棉被、假冒牛肉干等假冒伪劣产品。此次活动,共计销毁假冒食品、珠宝、药材、酒等总重量超过2000公斤、销毁伪劣卷烟110万支,货值金额近200万元。 

红原县“3.2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食品系列案

2022年3月27日,红原县公安局邛溪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红原县邛溪镇白河段倾倒有大量腐烂变质的牛骨重达8.82吨。经查:自2021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泽让某某授意他人在红原县大量收购死因不明的牦牛酮体分解加工成牛肉制品,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将牛肉制品收购后销售至省内多地及山东、浙江、上海等地,销售金额达1000余万元。经过缜密侦查,红原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泽让某某为首的17人犯罪团伙。2022年12月20日和2023年2月10日,红原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泽让某某等17人分别判处4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万元至310万元不等的罚金。

九寨沟县一火锅店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7月26日,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线索移交县公安局。经九寨沟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2022年5月以来,该火锅店为节约生产成本,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料进行回收后提炼出“老油”,并添加在火锅底料中进行销售,共获利7571.18元。2022年12月9日,九寨沟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赵某等6名被告人判处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