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从审判阶段扩展到审查起诉阶段。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率先探索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正式出台《叙州区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此,“让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的叙州司法实践拉开序幕。
凝聚共识,确定“全覆盖”界限范围
相比审判阶段已经实现的刑辩全覆盖,审查起诉辩护全覆盖是全新探索。
叙州区检察院多次与区司法局会商研究,对“全覆盖”工作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一是确定通知辩护范围,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且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造成社会重大影响之一的,由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是确定通知程序,在检察院告知权利义务后,犯罪嫌疑人不愿自行聘请辩护人,且符合“全覆盖”范围的,由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是确定律师后不变更,不同诉讼阶段原则上指令由同一名律师辩护,实现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无缝衔接;四是确定律师职责,辩护律师应依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规定,在办案期限内独立完成阅卷、会见、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统筹推进,优化“全覆盖”衔接配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
叙州区检察院牵头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会商通报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办案数据,明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责任人,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办法》明确: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局定期共享重要业务数据,建立工作台账,统一统计口径,将各家的业务考评与“全覆盖”工作挂钩,共同推动协同机制平台建设、律师履职评价机制建设,在保证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各项权利下,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履职创造积极条件。
狠抓质量,实现“全覆盖”提质增效
“我本以为法律援助律师就是走走过场的,没想到真能对我的案子起到积极作用。”叙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严某某说道。
刚归案时,严某某一度拒不认罪,叙州区检察院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函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严某某提供了法律咨询。经指定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和耐心说理后,严某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犯罪嫌疑人难免有抵抗情绪,而我们作为辩护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犯罪嫌疑人更容易接受,效果也更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说道。
2022年下半年,叙州区检察院诉前羁押率降至25.8%,同比下降8.66%;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的案件认罪认罚率为86.19%,全院认罪认罚率同比上升11.8%;在律师的全覆盖参与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背景下,上诉率降低至1.57%,同比下降3.73%;认罪认罚后无理上诉率趋近于零,绝大部分案件真正实现了认罪服判。
(张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