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红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谢谢法官,我没想到拖欠了近两年的装修工程款,立案才几天,就拿到钱了,工人们可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 1月13日下午13时,自贡市沿滩区法院第四调解室内,一名中年男子激动地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中年男子叫黄某是一名装修负责人。2020年底承包了陈某在龙湖领域的新房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中,黄某的工人将陈某与邻居共用墙打穿,当晚大雨致邻居家家具、地板等毁损,陈某赔偿了邻居各项损失3万余元,黄某以陈某未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为由未继续施工,陈某便联系其他人员完成了装修。黄某索要工程款未果,2023年1月4日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万余元。
该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联系当事人,确定双方未就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目前双方矛盾激烈,争议较大,工程价款结算可能会启动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成本较高。
陈某要求黄某承担其赔付邻居的损失,双方互不妥协,涉及到反诉及责任划分问题,可能会导致案件周期较长。
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实质化解纷争,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核对,进而就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对陈某赔偿邻居损失金额进行确定,并提出责任划分的建议。经过“一点一解释,一步一促进”长达四小时的细致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庭支付了黄某装修工程款,双方也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一起拖欠两年之久的纠纷在春节前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从法院立案到拿到案款仅九天时间,调解结果避免了鉴定和反诉程序的启动,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了诉累,让民工在年前拿到“过年钱”,真正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