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不可怕 司法救助解急难

  
2022-12-02 17:23:18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夕又

王某骑摩托车撞伤李某,王某无财产可供赔偿,李某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呢?近日,记者从简阳市法院获悉,考虑李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积极帮助李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目前,李某顺利收到了国家发放的司法救助款10万元,解决了家庭燃眉之急。

肇事者下落不明

2021年,家住简阳市的王某驾驶摩托车将行人李某撞伤后逃逸,造成李某四级伤残。经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后双方因赔偿事宜诉至简阳市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付李某各项损失共计66.8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依法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穷尽调查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交通事故发生后,王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僵局。

法院就不管了吗?

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四级伤残,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妻赵某只能长期在家护理照顾,也无法外出务工,这也使得李某家庭更加困难。

考虑李某家庭的实际困难,简阳市法院执行法官积极帮助李某收集资料,主动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近日,李某收到了国家发放的司法救助款10万元,解决了其家庭生活燃眉之急。执行法官也表示,法院将持续加强对被执行人的不间断查控,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坚决逗硬执行,切实维护李某胜诉权益。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