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疫”辗转千里促调解,安居法院工作受到群众点赞

  
2022-12-02 17:26:01
     

近日,律师肖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出感言:“四天三夜昭通之行,落地三检。一件涉及刑事但与刑事本身无关的民事案件,圆满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必须要为安居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助理等同志点赞,为他们那种为民意识点赞,为案结事了的法治精神点赞,为他们换位意识点赞……”

这是为何呢?事情还要从2022年8月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受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说起。

替友还债再追偿

原告唐某春夫妇与被告张某华、唐某(二人曾是夫妻)是朋友关系。2017年2月5日,张某华、唐某在遂宁某农商银行借款330万元,返还期限至2021年2月4日,原告唐某春夫妇为该笔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张某华、唐某未依约返还借款本息。2022年4月15日,原告唐某春夫妇代被告张某华、唐某返还了借款330万及利息。随后,原告唐某春夫妇向被告张某华、唐某进行追偿。

安居法院受理后查明,被告张某华因刑事犯罪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案件正在审理中,张某华被羁押于昭通市昭阳区看守所。

一波三折终开庭

因疫情反复,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原计划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此案,但被告张某华身处看守所,无法使用手机,同时法院远程提讯系统不支持跨省提讯开庭,经反复斟酌并联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计划9月前往云南昭通开庭审理本案。因遂宁“9.20”疫情影响开庭计划被耽误,几经协调最终定于11月28日开庭。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人员必须抵达后三天居家隔离并做好三天三检,持核酸阴性证明方能外出办理事务。11月25日,案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以及被告唐某、原告诉代理律师分别前往昭通市各自入住宾馆隔离,并连续4天做好核酸查验。


11月28日下午,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下,办案人员、被告唐某、原告代理律师先后来到该院第三审判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昭阳区看守所提讯被告张某华进行开庭。庭审调解过程中,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唐某均强烈请求与被告张某华面对面调解,为促成案件顺利调解,法官当即与云南高院、昭通中院、昭阳区看守所反复协调沟通,最终昭阳区看守所同意进入该所调解。经面对面详细沟通,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华、唐某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唐某春、何某丽款项330万元。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请求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书及履行该协议的授权委托书。承办法官站在便民利民的角度慎重考虑后认为,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可以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避免申请强制执行而增加当事人讼累,对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及委托书进行仔细审查后,让双方签订前述文书,确保只与本案有关。

两院合作显担当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多次与云南省高院、昭通中院、昭阳区看守所进行沟通、对接,相关单位的积极支持与帮助,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推进。特别是昭通中院在对接上级法院、协调辖区看守所、疫情防控政策解释、提供开庭场所、提押当事人等方面,考虑周到,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最大便利。遂宁法院人、昭通法院人都因其竭力、方显担当,因其险阻、更添勇毅。这是一件因为疫情而变得复杂的“小”案子,彰显的是安法人为民司法的“大”情怀。安法人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