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宇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郝飞
为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以来,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4个人民法庭实行立、审、执一体化推进,为执行减负开道,提升执行效率。
青川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人民法庭执行案件工作办法》,明确法庭执行收案范围、职能分工、结案管理。
驻地法庭利用熟悉当地社情优势,强化基层协同配合,联动派出所协助送达,充分运用网格员协助化解执行,及时深入了解采集被执行人信息,破解当前执行送达难,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实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人民法庭开展执行工作后,强化树立“立、审、执”一盘棋意识,积极诉前、诉中保全引导,在调解案件过程中要求当事人以支付首付款为先行条件,提高当庭兑付率,把好执行前端。
在赵某与杨某的离婚纠纷中,赵某当庭退还杨某价值9万余元的彩礼;在李某、何某与吴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中,吴某主动履行劳务费7千余元;在魏某与曹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中,曹某等人当庭履行1万元赔偿费用等等……通过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2022年6月以来,共实现到期债权履行7万余元,主导当事人依照调解协议主动履行金额高达12万余元。
青川法院通过积极推行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便利人民群众参加执行活动,加强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减少诉讼成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