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少年的你”,凉山未检在行动!
凉山全州两级检察机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履职,切实担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责任,自觉更新司法保护理念,不断强化检察工作举措,以“我管”促“都管”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主业,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办理有质效
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凉山未检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综合考虑未成年人成长经历、身心特点,犯罪的手段、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等情节,以“雏鹰观护成长中心”为依托,充分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辅导、亲职教育、法治实践教育等,依法宽缓到位,精准帮教未成年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全州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48.99%,不诉率41.83%,附条件不起诉率24.6%,同比分别上升了22.32%、27.89%、6.74%,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今年以来全州未成年人犯罪批捕率和起诉率分别为51.01%和58.17%。
“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人犯罪
全州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做到“零容忍”。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共批捕139人,起诉155人。
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全州检察机关扎实做好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身心康复、经济救助等多元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协助开展生活安置1人次,提供临时照料5人次。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稳步提升社会调查适用率
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61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025人次,安排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523人次,开展心理测评15人次,开展心理疏导59人次,开展亲职教育459人次,对15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调查工作,州检察院牵头分别制作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适用的社会调查报告模板,并将家庭教育状况评估纳入社会调查范围,在全州公、检两家推广和覆盖,不断改进社会调查的方式,完善社会调查的内容,增强社会调查的运用。截至目前,全州社会调查适用率为117.41%,同比上升80.59%,提升了社会调查的质效。
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州检察院制定下发“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活动方案,召开与州教体局的联席部署会议3次,确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多措并举,确保督促整改到位。以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全覆盖自查和基层检察机关走访抽查的方式对700所寄宿制学校校园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排查摸底,督促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问题37个;
排查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问题。州检察院与州教体局联合协作,组成工作专班,对宁南、普格、昭觉等8个县30余所学校进行抽查,对昭觉县、西昌市5所中心校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校园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确保监督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回头看”工作 强化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州检察院与州教体局会签制定《开展长期抓、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开展长期抓、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行动,强化督查;检察机关与教体局、学校共同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落地落实。
针对性普法,提升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州检察院和州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培训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对“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进行了宣讲,覆盖州县两级检察、教育系统300余人;
州检察院还向宁南、普格、昭觉、布拖4县140名寄宿制学校校长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片,并为他们上了《未成年人保护之“一号检察建议”学校保护》法治课。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督促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中学生法律素质。
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法。全州检察机关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向履行监护职责不力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7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和理念。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州检察院牵头与州教体局、妇联、工委、团州委会签了《关于推进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共享机制。
在第一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州检察院率先联合州教体局、关工委、妇联、团州委在西昌市阳光学校挂牌成立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同步指导西昌、会理、德昌等10县市挂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各1所。
家庭教育指导站点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前移保护关口,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多元性、针对性、科学性的指导服务。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周”系列活动。与此同时,州检察院联合会东县检察院、普格县检察院制作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彝汉双语版法治微课,引入彝族伦理道德教育典籍《玛牧特依》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教育指导法的宣传和教育效果。
《家庭教育促进法》彝汉双语法治微课堂
深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等意见,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欺凌、性侵案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防艾、入职查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热点话题开展法治教育。全州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进校园79次,受众师生8.1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
西昌市、会理市、美姑县院共同制作了《青少年禁毒教育宣传课堂》,采用彝汉双语模式,讲解了禁毒防艾相关法治知识,提升普法的有效性。
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效果。认真落实《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凉山州检察院、布拖县检察院、越西县检察院、普格县检察院4个青少年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资源和辐射作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将禁毒防艾、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受侵害等法治知识传递给450余名学校师生,不断扩大未检品牌影响力。
强化品牌效应,形成未检宣传矩阵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里克普乐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于2018年底经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后成立,取名采用彝语的汉语音译,意思是春风和煦、万物充满生机,禾苗茁壮成长,寓意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爱下,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团队整合发展全州143名未成年人检察干警为队员,统一徽标和LOGO,以保护、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为主线,在全州境内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对未成年被害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救助活动,走进学校、社区、企事业等开展法治宣传、公益活动等,努力讲好“凉山未检故事”,传播“凉山未检好声音”,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里克普乐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获“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在继续提升“里克普乐洒”未检团队品牌的影响力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未检人力资源,以“雏鹰观护成长中心”为阵地,组织全州未检人员40余人参加社工资格证考试,探索培育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队伍,提升帮教的专业化水平。
依托“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等,采用“法治进校园”、“未检工作交流会”、“家庭教育指导站授牌仪式进校园、进社区”、“家庭教育促进法绘画比赛”、“法治心理剧”、“未成年人宣誓仪式”、“涉案未成年人集中家庭教育指导”等丰富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示全州检察机关的特色法治教育、未检工作成效及机制建设,扩大了未检品牌效应。
全州各县市检察院融入当地控辍保学工作、盐源县院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越西县院完善检察建议送达方式等经验材料被省院未检专刊刊用和采用。
“雏鹰观护成长中心”开展帮教救助、普格县院开展控辍保学法律监督的相关材料被高检院汇总转发。
(凉山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