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杨元禄
11月17日,古蔺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时表示:近年来,古蔺法院紧紧围绕“生态立县、酒业强县、农旅富民”三大战略,加大审判力度、探索恢复性司法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探索诉源治理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守护赤水河流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2021年以来,古蔺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7件36人,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件11人,滥伐林木罪4件4人,非法狩猎罪6件19人,公诉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审理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73件(包括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主要为县环保局对各种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占地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及各级人民政府土地、林地的行政确权案件等。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古蔺法院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功能,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限制非监禁刑的适用,同时兼顾适用恢复性生态修复理念,积极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矿山修复等恢复性生态修复方式,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在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民告官”行政案件时,充分听取涉案群众的意见,同时深入案涉地勘察、走访、调查,查明案件事实,对行政机关处罚不当、程序错误等依法判决败诉,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办理程序正确,处罚适当的,依法予以维持,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强制申请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同时,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就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提升行政执法意识。
近年,古蔺法院多次参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联席会,与贵州省仁怀市法院签署《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协作意见(试行)》,与贵州省仁怀市法院、贵州省赤水市法院等6家法院共同签署了《长江上游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助意见》,与古蔺县检察院、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共同推进环资审判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多元联动、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等多方面协作。
针对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显现出的涉环境资源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多,古蔺法院有针对性、地域性的强化环保监督和土地行政管理,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茅溪酱酒园区走访调研,就酒企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用地审批、污水排放、违法建筑处置、各种行政许可的办理等进行研讨,同时协同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一同深入园区调研,在加大法律、政策宣传的同时,建立预防机制,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破坏环境资源案事件。结合走访调研,出台了《关于为古蔺县实施生态立县、酒业强县、农旅富民三大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保护日”等特殊节点,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结合“泸法麒麟”志愿队古蔺分队、政法干警驻网格和“一镇一法官”等,到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宣讲。接下来,古蔺法院将进一步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配合协作,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审判方式等,强化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和宣传,积极学习先进做法、经验;打开思路,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四川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并认真梳理,形成审判经验,开辟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为筑牢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