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专访攀枝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唐万贵
四川法治报:近年来,攀枝花中院积极探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请问如何进一步加强府院沟通联系,协同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黄志勇:近年来,攀枝花两级法院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搭平台、建体系、拓职能”,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协同、司法能动”的府院联动新格局,凝聚起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合力,为攀枝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攀枝花中院将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同政府部门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协同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认识再深化、站位再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思考府院在力量联合、数据连通、矛盾化解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效举措,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工作再细化、行动再聚力。聚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解决行政争议、推动执行综合治理上同向发力,切实打通府院联动新途径。三是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强化。积极与市政府办对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平台、日常沟通联络平台和协调会商平台,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运行。及时总结提炼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企业破产处置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四川法治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请问攀枝花中院在服务企业发展,尤其是企业破产重整方面做哪些工作?
黄志勇:攀枝花是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曾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建成闻名全国的“百里钢城”。但近年来受产能过剩和生态红线双重挤压,产业结构转型迫在眉睫。全市法院坚持“深度融入、主动服务”理念,以司法方式促进稳增长、去产能、调结构,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富邦公司、丰源矿业破产重整等案件得以稳妥推进。
一是以专业化团队建设握紧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金钥匙”。自2021年起,全市法院集中优势审判力量组建民事繁案团队,实现破产案件专业化办理。在人员配置上,构建以庭室领导、资深法官为核心,从“团队”“技术”“规范”“职责”等多方面塑造人员精干、辅助精准、分工明确的破产审判工作新格局。二是以“府院联动”机制把好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方向盘”。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同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经济秩序,解决破产企业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丰源矿业、富邦钒钛破产重整时,成立了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破产案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尽最大可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目前,丰源矿业、富邦钒钛复工复产,帮助数百名员工稳住就业。三是以引入预重整程序系好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安全带”。为有效识别破产案件重整的可行性,攀枝花中院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制定了《预重整指引》。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案件前,债务人预先与各方协商,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思表示及市场调节下,充分发挥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在进入程序前事先草拟重整计划(草案),有效识别重整可行性。四是以信息化运用踩下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加速器”。深度应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将审查和受理的破产案件录入破产重整案件法院工作平台,对已受理的破产案件及时录入管理人信息,相关文书和公告及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办理节点全程公开。利用“两微一端”实时向社会公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摇号选任清算组中介机构等破产案件办理节点,使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法治报:近年来,攀枝花中院在多元解纷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尤其是形成了“三说会堂”等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多元解纷新路子,请介绍相关情况。
黄志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矛盾纠纷多元性、多发性、反复性、顽固性凸显。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转变为更为复杂的地企纠纷、涉农土地林地纠纷、棚改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买卖纠纷等。攀枝花中院指导西区法院试点打造了诉源治理本土样本——“群众说事、干部说理、法官说法”的“三说会堂”,被纳入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工作创新示范重点项目。2021年,被中央政法委市域治理现代化专刊刊载推广。
“三说会堂”把基层社会治理和法院审判结合起来,以“群众说事、干部说理、法官说法”方式协商共治、定纷止争。一是群众说事。协调基层调解员、网格管理员、群防群治人员等深入田间地头,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倾听群众所思所想,做到信息摸排前移、宣传引导前移、调处化解前移。利用群众对当地情况熟悉的特点,组织村(社区)干部、周围邻居等从群众角度还原矛盾纠纷本质,找准矛盾纠纷症结,对症下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干部说理。构建“府院共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成立由法院、司法局、镇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依法治理办公室,召开办公例会40余次,对群体性、典型性等重大纠纷隐患开展集体研判,研究防范化解举措,防止纠纷发酵升级。邀请辖区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教师等有威望、有影响力的同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将乡风民俗与法律法规相融合,谈事讲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三是法官说法。创新“诉讼服务站+巡回法庭+法官说法”司法服务新模式,在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站,配备1名员额法官,邀请区、镇“两代表一委员”、村(社)“两委”干部等,深入村(社区)一线,通过“车法庭”“现场说法”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做到“调解审理一案、教育引导一片”。2019以来,在“三八维权周”“法律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选派资深法官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设主题法治、普法维权等讲座60余场次,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三说会堂”治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纠纷逐年降低,法庭“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自2019年“三说会堂”建立以来,西区法院基层法庭案件收案数由2018年的292件大幅下降到2021年的144件,下降率50.68%。案件调撤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的调撤率为56.07%、2018年的调撤率为73.78%、2019年的调撤率为77.84%、2020年的调撤率为78.95%、2021年的调撤率为79.5%。二是部门协作加强,辖区社会稳定局面逐渐巩固。政法部门与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定期召开“三说会堂”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互通共享信息,对矛盾激化、群体性案(事)件、信访上访等涉稳隐患和法院已受理的民商事纠纷进行研判。基层单位各司其职开展矛盾纠纷排摸、预防和化解,将纠纷在一线化解、源头处置。自“三说会堂”建立以来,已妥善化解矛盾纠纷492起,调解成功率由95%提升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