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客户端 刘冰玉
自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积极先行先试,聚焦制度机制、平台运行和数据发掘,“三个率先”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
率先建立系统流转规范
实现跨部门案件流转常态化推进
为服务和保障案件办理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案件受理、移送流转规程、统筹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检察平台建设,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依据《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制定《天府新区检察院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流转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案件移送标准,检察院无管辖权、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电子卷宗不齐、文书不规范、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移送等5类不合规范的案件不能在平台流转。平台上线以来已退回50多条案件、文书,从源头上把程序合法、证据合法等要求硬约束,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主体追溯,明确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每个流转节点的负责部门,明晰送案、收案单位的职责权限;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平台操作规程,形成高效、规范的平台案件流转模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率先探索“单轨制”案件移送
最大限度提升平台应用效率
为助力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快速推广运行、确保案件受理工作持续规范,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迅速反应,联合新区公安、法院召开政法协同协调会,率先开展案件“单轨制”移送,破除线上线下“双轨制”移送弊端。引进电脑竖屏方便办案检察官电子阅卷,配置专线专网,快速适应无纸化办公。案件“单轨制”移送一方面杜绝线上线下纸质文书、卷宗不一致或被篡改的情况,另一方面节约司法资源,避免送案人员来回奔波,节省警力、人力500余人次,最大化提升诉讼效率。实现司法机关办案体系和办案能力的现代化、智能化。目前已实现刑事案件线上推送率100%,单轨制推送率90%,已接收公安推送案件310件,推送法院案件166件。
率先激活平台沉淀数据
实现监督与办案一体发展
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打破各政法单位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一家录入、多家共享、互通互联。天府新区检察院依托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案件信息实时反馈、全过程留痕、责任主体追溯等特点,结合2.0统一业务系统数据抓取、分析、反馈功能实现大数据研判分析和精准定位。
一是根据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数据对比、分析研判相关信息数据,对下降指标以及滞后指标、提示6次、异常指标督查15次,增加检察各业务部门参考维度,清晰自身定位、找准短板差距、精准施措,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配合类案分析,建立类案量刑标准,深挖类案发案规律,提高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嗅觉,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充分发挥平台监督作用,多次督促检察官及时办结案件,全面规范案卡填录,实现案件办理各环节交互顺畅。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上线以来,案件管理部门向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提醒120余次;
四是数据赋能,通过多维度数据比对、关联、筛查,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目前通过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5条、跨区域移送法律监督线索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