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牟廷河 文/图
9月4日,南充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2年第16次新闻发布会,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何泉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任斌通报了南充市疫情最新动态。
9月3日0时至24时,南充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治愈出院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
目前,南充市高风险区21个,中风险区39个,低风险区4个。
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南充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面临持续压力和考验。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有关政策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及时测核酸,主动扫码验码、配合查验行程卡,有外地旅居史主动报备,特别是成都来(返)南人员严格实行5天居家隔离和“5天5检”等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失控漏管。
发布会上,市健康教育所所长童颜就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了解读。
对于四川法治报“疫情期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人社部门如何做到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提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敏表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人社部门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共为140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劳资纠纷1530多起,有力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者保岗就业。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部、省政策,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职工方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方面。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