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吴显云
9月16日,记者从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举行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执法管理检察建议监督一案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康婧虹、市政协委员刘丽珊、谢敏及人民监督员邱蕾担任听证员,市未保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派员参加了本次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联主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七检察部主任尹鹤鸣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该院从办理的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益诉讼审批案件中发现,全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执法管理有所欠缺,容易引发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减少和杜绝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决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各相关单位和听证员参与本次听证活动。
本次听证讨论旨在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基于各执法部门执法任务和执法力量等方面的考虑,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是否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行执法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如果需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需要从哪些方面对机制予以规范。
三是人社、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对相关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时是否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四是酒吧接纳、招用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属于哪些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参会单位代表针对上述四个问题相继发言,重点讨论了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与规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权限等问题。听证员针对听证会的中心问题,向参会单位代表和承办人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评议阶段,听证员从参会单位的职责职能、联合执法机制等方面独立提出自己评议意见和理由。
最后,曹联表示,该院将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与相关单位加强沟合作,强化检察监督,力争早日形成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