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在暑期来临之际,为了提高青少年的禁毒、法治意识,进一步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7月1日,冕宁县委禁毒办、县人民法院以禁毒宣判进校园的方式,将一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冕宁县民族中学,10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庭审,为师生们送上一堂生动难忘的禁毒教育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技术指导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素井获利八万元,被告人吴某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积极提供帮助,情节特别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参与旁听的学生沉浸其中,庭审后,县委禁毒办民警还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如何辨别毒品以及如何拒绝和远离毒品,带领学生参观仿真毒品,并发放禁毒手册400余份。“禁毒宣判进校园”活动,旨在“警示教育”,根在“溯源治理”,从青少年开始培养禁毒和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拒毒、识毒、防毒的能力和意识,树立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今后,冕宁县委禁毒办将持续创新毒品预防教育模式,护航青少年成长,为禁毒事业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