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余力
7月7日,内江市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毛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各地各部门成立了“阳光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责任清单,全面建立摸排台账,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全市政法机关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内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募捐,引导全市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建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签订《成渝双城经济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合作协议》,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精准分析问题短板,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一是常态化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校园防性侵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督促教育工作者、监护人、监督人落实三方责任,“三箭齐发”、共同发力,形成校内校外监管全覆盖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惩戒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适时督促提醒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义务报告主体落实教育引导、措施防范和强制报告责任,推动建立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问责机制。三是切实建立落实“三本台账”。精准摸排离异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家庭等未成年人情况,做到台账信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镇村干部和学校教师队伍常态化保护帮扶制度,根据台账具体情况,落实一户一策措施,持续提供关心关爱和法治教育,前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定期抽查台账信息落实情况,做到每月全覆盖,对落实不力人员开展提醒约谈。四是开展易发案场所整治。公安、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施策扎实开展重点场所综合整治;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牵头单位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中区委政法委、威远县委政法委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