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 天府新区检察院抓好这三点!

  
2021-09-02 14:30:2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对照上级检察机关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全面盘点:距离目标考核截止日还有3个月时间,整体刑事案件案件比、运用侦监平台监督率、已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率、纠正漏捕、纠正漏犯人数、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确定量刑建议提出率、量刑建议采纳率等多项指标提前完成,这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双提升”工程任务的成绩单。

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2021年,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四川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成都市第十二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研究、贯彻执行“双提升”工程评价指标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大事来抓,转理念、促规范、降指标、提能力,依托系列工作举措推动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天府公安分局会签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前移证据审查关口,明确介入主体、范围、程序、应用文书等内容;强化协作意识,健全与侦查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依托区域检察官指导机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实现同一检察官把牢关键环节,尽可能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阶段。受案以来,对受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尚在侦查阶段的全部案件逐案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有效降低,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得以保障。

二是捕诉一体,提质增效。推行“边审查边补查”机制,在办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的,检察官及时告知公安机关补证事项,使其充分利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限,调取完善相关证据,减少诉讼程序倒流。建立捕后跟踪引导机制,在对涉嫌网络诈骗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就证据合法性、证据链条完善等事项,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引导收集补充证据,有效填补捕后、诉前监督空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有效降低案件退查率和延期率。

三是增强主动,发挥主导。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坚持证据标准明确化、案件办理高效化、重点环节规范化、量刑建议精准化、认罪认罚实质化“五化”标准,多措并举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走上“快车道”,有效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7.3%。量刑前检察官分别与法官、律师充分沟通,听取量刑意见,把量刑建议理由和依据讲清楚,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35%。

“在提升办案质效同时,我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2021年,新增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全国网络犯罪办案骨干人才等‘塔尖式’检察人才6人,在上级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4人次。”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说道,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得到稳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得到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