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化解送达难 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2021-09-10 10:41:0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送达困难,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法院的难题之一。近日,洪雅县法院槽渔滩法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周某与被告汉源县某公司因合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将应收的被告公司账款90余万元予以冻结。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被告公司是异地企业,槽渔滩法庭按照被告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进行邮寄送达,但因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邮件被退回。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告公司领取应诉材料,但被告公司拒绝到庭应诉也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最后甚至拒接法院电话,送达陷入僵局。

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时间加上缺席判决后的再次公告时间,诉讼周期要120天,加之该案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存在分歧。承办法官征询原告方意见后,秉承“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服务承诺,决定前往被告住所地找到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前后几趟往返于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法庭进行调查了解,在当地派出法庭的协助下联系到被告法定代表人所在村组的工作人员进行转达,最终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

调解现场,被告公司说出了自己不愿意配合的原因是原告申请保全了自己的应收账款,且双方在合伙期间因配合不畅发生了矛盾,被告公司心里有气才消极应诉。在承办法官向其说明了相关的诉讼程序以及诉讼中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后,被告公司表示愿意与原告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送达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本案最终能以调解顺利结案,做到案结事了,离不开承办法官克服艰难寻找当事人的不懈努力,是承办法官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槽渔滩法庭将立足本职工作,用法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把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满意度。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