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妈妈十月怀胎的‘房租费’你该不该交?”
“逢年过节我给妈拿了钱,杀了年猪送了肉!”
“而且父母不只生了我一个,我一个人也养不了!”
“没有谁说不养!”
……
9月9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到了金元镇盘龙村村委会院坝里,四名被告为老母亲的赡养问题唇枪舌战,村委工作人员和周围热心群众扮演成了“人民陪审团”,一场零距离的赡养纠纷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序幕。
原告胡某与丈夫李某共同生育一子四女,次女李某秀已病故。二老与儿子李某财隔墙而居。今年3月,李某也因病去世,花去了仅有的3万元存款,留下胡某独自生活。胡某年近80,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疾病,除了每月100元的农村养老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四个子女常年在外务工,鲜少主动嘘寒问暖,自己每月花销入不敷出,让胡某倍感晚年凄苦无靠,遂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个子女按照平均分摊自己有生之年的生活费、医疗费,及李某病故前支出的医疗费及护理费。
考虑到原告年迈体弱,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大英法院决定在盘龙村村委会审理该案,同时组织村干部和周围群众现场旁听。庭审前,案件承办法官刘璐到原、被告家中进行了走访,倾听了双方的意见,了解了双方争执的缘由。子女间李某碧曾与李某财发生纠纷,积怨已久,认为父母偏心儿子和幺女,对胡某颇有怨言,不愿支付赡养费,担心胡某把钱给其他子女用,但愿意轮流赡养,并提出父亲生前有5万元存款,李某财的儿子拿走了两万元,父亲的存款足以支付其医疗费。李某财认为自己对父母多有照顾,曾经为父亲垫付医疗费,对胡某的诉求没有意见。女儿李某珍不认可李某的医疗费和护理费,认为已经用存款支付了,愿意支付胡某的赡养费和今后的医疗费。女儿李某琼认为胡某年迈体弱,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积蓄,如果突然发病,无钱送医,要求每人先支付母亲十月怀胎的“房租费”2万元。胡某告知法官,四个子女,大女儿很少给钱,儿子平时照看最多,幺女给钱最多,不愿意跟随子女生活。
庭审中,四被告围绕如何赡养、赡养费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之间法定义务,获得群众一致认同。
下一步,大英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法官说法”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贴近生活、面向群众的优势,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