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近日,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法,促使被执行人的母亲王某主动腾退房屋,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8年,何某某与邓某因借贷纠纷闹到法院,青羊法院判决邓某向何某某支付欠款169万余元。立案执行后,该院多次与邓某联系,对其名下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但邓某始终拒不到庭,在法院告知可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邓某终于现身,但在法庭上仍以无钱租房为由拒不腾退。
经调查,邓某名下房屋实际居住人是其母亲王某,以及邓某的两名未成年子女。2021年7月23日,青羊法院组织法警、公证人员及搬家公司上门进行强制腾退,由于邓某不在家,执行干警几经波折,最终说服王某于9月19日前自行寻找租赁房屋,由申请执行人代为垫付租金及搬家费。
但没想到,申请执行人为王某找好的房子垫付了一年租金后,王某又临时反悔,拒不搬离,并在法院进行强制腾退时,倒地不起,百般抵赖。由于王某本人年近7旬,体弱多病,且有两个未成年人要照顾,执行法官未对王某予以当面处罚。为圆满化解此案,青羊法院紧急组建专案组,商讨并准备一系列应急预案,第二天再次组织上门执行腾退。执行过程中,经专案组团队反复劝导、释法明理,王某激烈的情绪逐渐转为稳定,从抗拒到主动配合,最终同意腾退房屋,开始搬家。
当天傍晚,为确保王某妥善安置,执行法官来到王某新家回访,并帮忙铺床叠被,收拾家务至深夜,临走时,王某感动地说:“我之前抗拒执行实在是做得不对,法官不计前嫌,帮我们搬家、收拾东西,真的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