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遂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海组织召开法治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暨“排、整、提”工作推进会。局机关政治部、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遂宁市委副书记景临在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攻坚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要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重复性执法。要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规范化,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监管互认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深化联动执法。要从“新景源”公司非法处置污泥等典型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对照问题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深挖根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宣传。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法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保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法治理念。要推动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阵地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定期推送环境保护相关学法内容。三是“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开展“百所千人助万企”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听取企业环保诉求,帮助指导企业补齐环保短板。要维护民营企业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行政复议和仲裁,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合法合理诉求,促进政府依法履行行政协议。要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加大对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涉企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督,大幅降低执法机关入企检查频次,让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发展生产上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遂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