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税收乃国之命脉,发展之根本。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主动立足稽查职能职责,在新时代发挥税务稽查人主动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以为国护税,促进发展为目标创新实践,制定出台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做出积极探索。
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创新过程中充分吸收借鉴四川省首个“枫桥式”税务分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花荄税务分局的成功建设经验,最终形成“案源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查后服务”等5个环节共15条措施。主要包含:“鼓励查中预缴”,尽量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因案件查办时长而形成的滞纳金负担。“强化说理式执法”,运用《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探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首违不罚。“进一步明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绵阳市税务局稽查系列税务处理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指引》,确保税务处理暨行政处罚尺度标准统一。“包容审慎执法”,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在纳税人收集无主观过错证据时,依法依规提供支持和帮助。“先行缴纳欠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总局2019年第48号公告“纳税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的规定,缓解纳税人负担。“通过党建桥梁加强税企联系”,与已查结案件当事人所在的党组织,联合开展主体党日、开门建党等活动,加强税企沟通,交流党建经验,宣传税法知识,增进互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认同感,发挥“治理型”稽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