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借司法救助 帮打工者拿到劳务报酬

  
2021-06-25 10:01:51
     

陈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长达六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张某在刘某经营的古董家具店从事维修家具的工作,但刘某未按约定支付给张某劳务报酬。2014年,张某与刘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刘某分期支付张某50600元。但刘某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

张某向法院申请对刘某强制执行,法院陆续执行了部分案款并支付给了张某,后因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1年,自流井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从实际工作入手,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执行法官通过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但查询的结果依然让张某失望,被执行人刘某依旧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在分析银行交易明细时,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低保账户。在与民政局核实后,确定其系低保户。申请执行人张某和被执行人刘某均为低保户,张某还是身有残疾的孤寡老人,执行法官顿时陷入两难。

本着解决案件不仅要在法律之内也要在情理之内的办案理念,自流井法极协调自流井检察院对申请执行人张某给予司法救助。在法院的协调下,张某拿到了检察院给予的司法救助,获得了全部劳务报酬,缓解了经济困难。

执行法官通过细致研判案件,发现被执行人经济困难后,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出发点,发挥司法能动性,巧借司法救助的外力,实现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