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开门纳谏是体现群众标准的具体实践

  
2021-06-25 15:46: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元禄

6月25日,在泸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就媒体关注的“开门纳谏”相关问题,回答道:开门纳谏是落实人民立场、体现群众标准的具体实践。教育整顿以来,泸州市检察院先后3次召开民意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企业家等9类人员代表,征求到意见建议75条。针对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未成年人成长等问题,市检察院创新推出扫黑除恶大深化、公共利益大守护、未成年人大保护等“十大行动”,以检察机关的有为和回应群众的有力,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抓好大庆之年平安建设“大事”。开展扫黑除恶大深化、治重化积大攻坚、行政争议大化解行动。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8.2”专案等涉黑涉恶案件6件,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市检察院“8.2”专案组获评最高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是全省获得这项荣誉的三个优秀集体之一。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受群众来信252件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同时深入镇街村社耐心细致开展释法说理和调解疏导,办结重信重访案件46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关注群众身边每一件“小事”。开展公共利益大守护、安全隐患大清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围绕解决好群众日常生活“琐事”“烦事”履行检察职责。联合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窨井盖整治、古树名木保护等社会治理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19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3件,组织窨井盖专项检查14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53处,安装防坠网、防移位改进装置80个。深入13家企业问难问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泸州知识产权护航联盟”,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综合保护,做好弱势群体关爱“暖心事”。开展未成年人大保护、民事权益大维护、暖心司法大救助行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发挥泸州“纳爱”品牌优势,通过“检爱同行·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开展法治宣讲、旁听庭审、法治游园等特色活动21场,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为上万名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法治大餐”。办理支持民事起诉案件51件,帮助3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0余万元,对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63.35万元。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