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遂宁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建机制、搭平台、重长效,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结转行政复议案件17件,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0件,受理26件,办结28件,其中维持15件,驳回4件,经调解后撤回6件,综合纠错(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3件。
建机制,“多方联动”齐化解
凝聚合力,遂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四部门联合制发《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体系,创新提出“协同化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诉调衔接机制、检调衔接机制、函告建议机制、司法确认机制、释法明理机制、诉权保障机制、滥诉规制机制、便民利民机制”十大工作机制。精心挑选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25名专业人员,成立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专家库,探索多主体、多方式、垮区域、协同化化解路径,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搭平台,“听证审理”实化解
搭建行政复议听证平台,制发《遂宁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实施意见》,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等行政复议案件,采用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理。运用听证过程中的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环节,为双方当事人搭建陈述意见、提问辩论的平台,有效缓解对立情绪,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如某鉴定中心申请撤销某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案,通过听证审理,理清双方争议焦点,经过反复沟通,申请人表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重长效,“意见建议”深化解
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刀刃向内”的依法纠错职能,对行政争议的化解不仅局限于个案审理和简单判断行政行为对错,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代表政府的统筹协调、理清兼顾的职能优势,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更加有效、彻底地解决行政争议。如在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不服某自规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案中,就行政执法程序、纠纷后续处理向某自规局提出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力促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再如某建工公司不服某住建局作出的扣除诚信分的行政复议案中,就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瑕疵防范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
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