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中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记者从德阳市司法局获悉,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局以“智慧矫正”为牵引,推行“三个三”工作法,形成了精准协同高效规范的智慧矫正体系。
健全三项机制促规范矫正。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整合执法力量,探索推动区域化“集中办公、分片负责、区域联动”工作模式;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动,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矫正执行全流程覆盖、全链条贯通;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市县两级高标准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司法所建成社区矫正宣告室,规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全市已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7个,建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7个,建成社区矫正宣告室92个。
搭建三大平台促智慧矫正。搭建信息化指挥平台,推进“天网”“雪亮工程”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区域远程指挥、在线分析研判、实时定位核查;搭建智能化监管平台,为每个区(市、县)配备移动执法平台和定位终端,实现执法管理智能化、办公互联移动化;搭建智慧化教育平台,全面推进“新我”网络学习平台应用,试点推进再犯罪风险评估系统应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准化水平。全市已配备智能管理终端2台,移动执法平台20部、定位终端480个。
整合三方力量促多元矫正。发挥专业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力量,探索推进犯罪心理矫治,应用专业化风险评估系统,通过心理、行为和环境干预,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正向转变;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力量,整合运用基层网格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协助做好教育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发挥社工组织作用力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社会组织辅助开展非执法类事务,充分运用社工组织社会化功能,营造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的社会环境。全市已建成心理矫正室7个,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85支,聘任社区矫正司法辅助人员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