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生效,为推动两部法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增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近日,广安市前锋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力文,前锋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唐浩恩,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太松,广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沈银霜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亚东主持。前锋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领导小组17个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6名未成年人保护爱心人士参加会议。
会上,17个成员单位集体学习了《关于成立广安市前锋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做了交流发言。2020年底,前锋区印发了《关于成立广安市前锋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将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法院等17个单位纳入保护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前锋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雏形初显。
17个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问题分析会、工作碰头会等方式,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日常教育、心理疏导、经济帮扶、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检察机关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机关,发挥着统筹协调和纽带作用。
会上,6名未成年人保护爱心人士受聘“护梦大使”。为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青少年追梦、圆梦,2020年底,区检察院向社会各界发出“关爱未成年人”倡议号召,得到积极响应,10余名爱心人士积极报名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中来,经过资格筛选,共挑选出6名在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学习帮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爱心人士担任“护梦大使”。他们将在未成年案件受害人心理疏导、生活救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力文在讲话中强调,各成员单位、“护梦大使”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一要明确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区检察院既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又要做好案件办理、法治宣传教育。法院、公安、司法局要及时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教科体局、团区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日常教育、权益维护等工作。二要强化配合协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和总结,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活动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检察机关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积极对接,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各项机制,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的思路,在全区积极推开、探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路径机制,努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的新亮点。三要学习法律法规,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针对法律规定内容,依据法定职责,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切实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两部法律得到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
广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沈银霜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工作合力;三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努力打造广安未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