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记者从德阳市检察院获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获评“全省法学研究先进集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深化为民司法领域理论研究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效支持检察为民司法实践。
一是完善理论研究机制。对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素能提升专题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论述了在“为民办实事”活动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要求聚焦为民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基础理论、实务应用、改革发展研究,并建立和完善学习交流、课题管理、成果转化、激励保障四项机制,为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二是集中开展研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市检察院机关于4-9月集中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活动,营造浓厚研究氛围,提升理论研究质效。市检察院机关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特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1篇以上高质量检察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并鼓励其他人员积极参与。集中研讨分为开题汇报、调研协作、验收评议三个阶段,目前正有序进行。
三是认真做好研究课题。积极组织干警申报高检院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和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目前已获课题立项2项,相关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正深入调查研究,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为高质量起草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加强与相关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对前期已结项项目进行跟踪,1项课题获评验收评估“优秀”等级,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四是鼓励参加论坛交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应用研究会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法学会、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的汇报对接,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踊跃参加西部法治论坛、“泛珠江三角洲”法治论坛、苏区法治论坛和政法队伍建设理论研讨活动等,通过参与论坛加强理论研究学习交流,开阔干警视野、启迪思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理论研究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每位院领导带头开展1项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成果,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