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表演”虚假付款 犯诈骗罪获刑六个月

  
2021-04-21 09:49:29
     

一次购物中,小伙儿张某用手机支付时偶然发现自己被限额,却仍然完成付款,系统也没给商家提醒扣款失败,于是他钻了空子占起便宜,也走上了犯罪道路。4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张某在不到两周时间里骗取了多家街边店铺,最终他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

张某今年26岁,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去年9月的一天,他手机付款购物时发现自己被限额,但仍顺利完成付款操作,即使对方并未受到钱,也不会提醒扣款失败,商家误以为是网络延迟,这让张某有些兴奋。

到了月底,张某再次被限额,便琢磨起歪心思,他来到路边一家不起眼的小超市,随便挑选了几样商品,结账时提出想换1500元现金,一起用向手机转账支付。老板也是个热心人,见张某转账操作完成,当即拿出现金交给了他。张某离开后,此时钱还未到账,老板以为是网络延迟,可是几个小时过去了,却仍然没有收到转款,老板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过这次,张某尝到了甜头,不久后,手头紧张的他又开始了,这一次,他为自己的“表演”设计了更多细节。这天下午,张某走进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鲜花店,称自己想要做一个花篮看望生病的朋友,还想给朋友包一个红包,向花店老板提出了扫码兑现金的要求。和上次一样,张某在给老板展示转账页面后,便快步走出了花店,等到老板发现钱并未到账时,张某早已失去踪影。

不到两周,张某以类似手法,在成华区内多家街边店铺骗取了钱财和物品,共计5800元现金及香烟一条。当然,这点小伎俩在当下是不可能长久的,很快,他便被抓获归案,并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承办检察官表示,商家在被客户要求扫码兑换现金时,一定要注意必须确认真实收到款项,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徐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