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宇
4月25日,“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会签暨授牌仪式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召开,青白江区、彭州市、金堂县的法院、司法局三地六部门共同会签《关于联合建立“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
会签后,成都中院一级调研员黄玉春为“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行揭牌,并由青白江、彭州、金堂三地法院和司法局交叉授牌,分别成立“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彭州分站点”“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青白江分站点”“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金堂分站点”。三地六部门30余人参与了会签暨接牌仪式。
青白江法院院长徐涛在致辞中表示,“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是为了更加有力地打通三地行政司法和行政执法之间的界限,更加有序地协调三地行政司法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更加有效地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更好地为三地社会稳定、快速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
成都中院一级调研员黄玉春强调:一是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府院异地联动调解新模式。以“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成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取得实效,有效整合交叉管辖片区内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建立完善府院异地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实现交叉管辖片区内全域联动,纵深覆盖,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府院异地联动调解新模式。二是注重实战练兵,打造司法良性互动新常态。结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和三大庭审“十佳法官”“合议庭”竞赛活动,把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作为行政优化审实战练兵和竞赛活动的重要战场,中心要以实战练兵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司法良性互动,有效推进行政纠纷源头治理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三是依托三项机制,协同构建高效共治新作为。中心的成立,推动了交叉管辖片区内党委领导下政府与法院对法治环境的共建共治,为异地府院互动搭建了平台,希望三地在中心的实际运行中,充分依托前期已建立的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机制,在推动实质解纷的同时,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府院互动形式。
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简介
“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是持续深化成都市行政诉讼“首尾相接循环交叉”改革实践,有效调动案源地与管辖地法院之间的行政资源和审判资源,避免出现行政纠纷泛化、行政诉讼空转情况,结合行政纠纷审判化解实际,经青白江、彭州、金堂三地法院、司法局多方协商联合成立。中心的机构构架,采用“领导小组+调处中心+分站点”三层结构模式。一是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采用轮值担任制,依次按照青白江—彭州—金堂顺序由轮值地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余两地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按年度轮值担任。三地法院院长、司法局局长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设置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采用年度轮值担任,依次按照青白江—彭州—金堂顺序进行年度轮值。三是挂牌成立实体“青彭金行政争议调处中心青白江分站点”“彭州分站点”“金堂分站点”。分站点选址为当地司法局调解中心,分站点单独挂牌。分站点主要为纠纷双方、法院法官及司法工作者主持调解提供场所以及进行基础性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