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3月19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及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万州区法院、江津区法院、渝北区法院共同举办川渝六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六区法院协作保护长江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恢复性司法增殖放流和补种复绿活动,签署并发布保护长江倡议书。
据了解,川渝六区法院共同成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办公室,负责跨区域协作事宜。每年确定一个轮值法院,通过召集会议重点研究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环资疑难案件、司法协作事项、裁判规则等审判实务议题,并制作《典型案例汇编》《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建设,搭建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对接、执行协作、人民调解共享的一站式平台。依托最高法执行平台,推动横向联网共享环境资源案件执行信息,实现川渝六区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查控系统有效对接。参与协同治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与异地其他机关联系工作时,约定由所在地协作法院协助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宣传,在长江流域禁渔期、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开展跨区域环境保护宣传、增殖放流等活动,形成协同联动效应。扩展人才交流,依托川渝高级人民法院“两库一册”建设,推荐“两库一册”中相关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与咨询专家,实现环境资源人才互通共享。探索不定期互派人员进行短期交流锻炼,培育环境资源审判人才。
在以后的工作中,川渝六区法院还将通过巡回审判、集中宣传、与媒体联办法官断案栏目、召开环境资源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常态化宣传《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新闻发布会后,川渝六区法院联合在宜宾三江口增殖放流点和宜宾市翠屏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开展增殖放流和补植复绿活动,共放流鱼苗2万余尾,栽种珍稀树苗20余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