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2018年10月22日,余某在某劳务公司承接的峨眉至米易段跨某处桥梁工程工地上工作时,不慎被掉落的垫板砸伤,导致身体多处骨折。2018到2020年5月,余某多次进出医院接受手术,花费了大量的费用,但是劳务公司未对余某某进行后续赔付,余某某从2019年8月起开始走上了维权之路:他先是请求劳动仲裁,后又起诉了劳务公司,经过一审后直接将官司打到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耗时近2年,赔偿款项却迟迟未能到位,余某某心急如焚,与劳务公司之间矛盾不断升级。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解决问题,2021年3月初乐山中院受理该案后,民一庭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快速审理模式,当天排期、当天送达开庭传票、当天制作阅卷笔录和庭审提纲。
2021年3月11日,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询问审理,余某与劳务公司双方主要分歧点依然是对赔偿标准和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调解。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立即就案件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合议,拟就本案及时做出判决。但考虑到用人单位是一家劳务公司,执行能力较弱,为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告知其诉讼的风险、执行的风险;另一方面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相互体谅、消除敌意。
在承办法官不懈地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余某某150000元赔偿款,若逾期未付则承担192991元的赔付义务。承办法官随即启动云上法庭的模式,采取线上签字的形式当天确认了调解方案,案件得以成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