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英 赵金龙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
乐至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积极履职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举措贯彻落实多元化解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升矛盾化解水平
开展集中学习。通过院中心组会前学习、干警大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规范和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落实落细。
开展多渠道宣传。利用院大厅LED屏播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图片,在院外护栏悬挂纠纷多元化解横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联合县司法局、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等,利用乡镇赶集日人员集中优势,以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推送转发《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扩大普法宣传面,提升宣传实效。
二、更新司法理念,落实为民举措
注重理念更新。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努力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按照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践行为民情怀。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善于帮助群众找准问题症结,辨证论治,分析利弊,通过切实到位的释法说理,把法律讲透、道理说清、路径指明、情绪理顺,真正帮助群众解开心结,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从思想认识上转过弯,尽快开启新的生活。
三、完善化解机制,确保及时依法解决
狠抓工作重点。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纳入2021年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落实件件回复。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改善信访秩序的重要抓手,让“来信与来访一样管用好用”成为社会共识,促使“来访”向“来信”转变,减轻群众“访累”和负担,减轻上级机关压力,推动形成良性信访秩序。目前受理群众来信5件5人,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答复,回复率100%。
拓宽信访渠道。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等信访案件,变“群众上访”为“巡回接访”、领导干部主动下访,切实将信访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到群众家门口接访,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落实检察长接访、包案制度,检察长带头审查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充分听取信访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及时与公安机关、信访、民政等部门联合接访,综合运用多种途径,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息诉息访,及时解决问题。
四、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化解矛盾
利用司法救助扶危解急。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局,及时为困难案件当事人提供有效帮扶,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加强内部协作,提升批捕、起诉等环节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作用和效果。建立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救助制度的集合效应,切实帮助因遭受犯罪侵害造成困难的群众解困,让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检察机关的“温度”。
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鼓励和引导信访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对律师代理申诉的,依法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全面听取律师意见,客观公正、审慎准确办理案件。积极建立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运用多种力量,增强息诉化解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