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劳务合同纠纷下的执源治理问题统计分析

  
2023-12-08 15:18:06
     

——郭泽佩

  
摘   要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是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然而近年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整体数量上仍存在逐年增长趋势,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从源头上减少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数量,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紧要任务,为了实现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需要将劳务合同纠纷执源治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本文以4892件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为样本,综览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宏观态势,从数据检视案件特征,从样表探析潜在漏洞,从执行标的评价司法效果,进而提出优化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综合治理路径。
  
  主要创新观点
  
  一、构建起立法、执法、司法领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一张网”大格局,迈出执行联通的“最先一公里”。
  
  二、树立劳务合同纠纷执源治理全国执行大格局的“一条线”总思想,走好执行联动的“中间一公里”。
  
  三、推动劳动权益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盘旗”总基调,跑完执源治理“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充分实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在缓解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蓄水池”的同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合同纠纷的有效化解为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劳务合同纠纷执源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近年来,劳动权益保护在两会上,均有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认为需要探索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全面的劳动法律制度、呼吁更广泛的职业认同均需在立法、执法、司法领域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齐抓共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1]。随着经济发展,就业渠道日趋多元化,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大幅增长,实际执行到位率低下,执行现状不容乐观。为何经济发展和执行效果形成如此大的成果反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现状如何?司法实践中劳务合同纠纷胜诉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上述问题值得深思。为此,本文以2019年-2023年广元法院(以下简称:G法院)近五年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为样本,进行司法统计分析研究。
  
  一、综览: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宏观态势
  
  执源治理就是后端的诉源治理。[2]我国现阶段政治稳定,文化繁荣昌盛,经济持续向好,四川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广元地处川北“金三角”,交通便捷,人员流动频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劳务大军络绎不绝,为川北地区经济繁荣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劳务合同纠纷的执源治理就显的尤为重要。
  
  (一)从绝对数量上看,案件总量平稳增长,申请标的额逐年下降,执行到位金额稳中有升,执行时长持续缩短。
  
  1.从年度数量纵向来看,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逐年增加:2020-2022年三年疫情期间对案件数量影响不大,案件均呈现增长趋势。[3]

  

图1: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发展趋势图

  
  2019年至2023年,图1G法院近五年收案4892件件,结案4765,未结案件均为2023年新收案件。2019年至2023年间案件量增幅77.04%,近五年间每年平均增幅19.2%。收结案趋于稳定态势。
  
  2.从执行标的额来看,申请标的额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标的额呈现波浪式下降,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呈现稳中有升趋势,小标的案件逐年上升,占据主导地位

  

图2: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额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2G法院近五年2019年实际执行到位率44.52%,2020年实际执行到位率30.68%,2021年实际执行到位率24.28%,2022年实际执行到位率46.99%,2023年截止10月实际执行到位率39.75%,从数据可以看出受疫情影响2020-2021年实际执行到位率直线下降,2022年疫情稳定,经济向好,执行到位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3.从执行天数来看,劳务合同纠纷结案平均用时呈现波浪性下降趋势。

  

图3: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年度结案平均用时趋势图

  
  近五年来,图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减少33.5天,减幅58.62%,结案平均用时60.62天,2019年度结案平均用时最高,2021年结案平均用时最少,从2022年之后案件数量增加,新业态劳动者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4]结案平均用时基本趋于稳定,案件质效逐年提升,执源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从相对数量上看,案件总量与人口呈正相关,执行标的以小标的为主,新就业形态劳务纠纷案件快速增长,执行到位率趋于稳定,执行时长与案件数成正比。
  
  1.从各地区横向数量来看,总体数量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逐年增加:案件增长与辖区人口和经济发展成正比,均呈现正向增长趋势。

  

图4:各辖区法院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横向对比图

  
  近五年,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5],图4各辖区法院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横向对比图[6]看出2019年至2023年间案件量增幅77.04%,近五年间每年平均增幅19.2%。收结案趋于稳定态势。其中CX、LZ法院辖区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长快,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达到案件总数的60.16%,新就业形态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和谐稳定。
  
  2.从各地区执行标的额来看,申请标的额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标的额呈现波浪式下降,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小标的案件逐年上升,占据主导地位。

  

图5:各辖区法院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额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5G法院近五年申请执行标的额31371万元,实际执行到位11196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5.69%。其中CX申请执行标的额6382.7万元,实际执行到位2897.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45.39%。高于全市平均数;LZ申请执行标的额1478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3493.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23.63%。低于全市平均数;实际执行到位率呈现两级分化趋势,其余各法院均在全市执行到位率平均线上波浪式徘徊。
  
  3.从各地区执行天数来看,劳务合同纠纷结案平均用时呈现波浪性下降趋势。

  

图6:各辖区法院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对比图

  
  近五年来,图6看出各法院结案平均用时59天,执行天数受案件数与执行标的额的共同影响,案件数与人口数和执行时长呈现正向相关,其中,ZH法院人口基数小,案件量不大,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仅有44天,低于全市平均用时,CT、QC两法院人口基数不大,案件量适中,为较小人口县区,执行平均用时均高于全市平均用时59天,值得深思。从总体情况来看结案用时逐年减少,案件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涉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G法院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执结力度,从保障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7],及时妥善处理好每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在执行时效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诉求,提升案件质效。
  
  二、检视: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案件特征
  
  按照案件类型区分,从涉案类型分析案件特征,进行统一时间、空间对比,以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执行方式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质效最大化。4892件劳务 合同纠纷案件样本,以14种不同的形态从案件数量、申请标的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立体化数据对比,分析案件特征,洞察类型差异,克服一切客观因素,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执源治理。
  
  (一)从涉案类型上看,新就业形态案件总量占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半壁江山,并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1.从案件涉及领域来看,追索其他劳动报酬、涉农民工工资、涉其他新型业态三种案件均呈现增长趋势。

  

图7: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涉案类型与案件数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7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涉案类型与案件数对比图可以看出,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速放缓,新就业形态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增长速度快,追索其他劳动报酬、涉农民工工资、涉其他三类新就业形态案件4342件,占比88.76%,占比大。
  
  2.从执行标的额来看,追索其他劳动报酬、涉农民工工资、涉其他新就业形态四类案件执行标的额逐年上升,占据主导地位[8]

  

图8: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类型执行标的额对比图

  
  五年间,图8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类型执行标的额对比图可以看出2019年至2023年,追索其他劳动报酬、涉农民工工资、涉其他新型业态四种案申请标的额30506万元,占全市劳务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标的的98.56%,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966.3万元,占比98.39%,涉及民生类的新就业形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业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岗位特征等方面与传统的劳动关系有着巨大的差异,企业对新业态劳动者的管理方式与传统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新业态就业人员的组成多种多样,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9]。申请标的额大都以小标的为主,趋于稳定态势。劳务合同纠纷治理要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治理理念、加快转型升级,拓展融合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开辟发展空间、提升要素效率,畅通经济循环[10]。
  
  3.从执行天数来看,各类型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呈现波浪性趋势。

  

图9: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类型平均用时对比图

  
  近五年来,图9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类型平均用时对比图看出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平均用涉金融类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用时52.63天,用时最少,低于平均用时。涉其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案件执行难度影响,案件平均用时57.54天略高于平均用时,各涉案类型劳务纠纷案件平均用时均在平均线上波动,趋于相对稳定。反映出没有特别的重大疑难案件,均为常规性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二)从执行案件类型来看,重点案件执行占比大,执行标的占据全部份额,整体上保持稳定态势。
  
  1.从涉及类型案件数来看普通执行、保全、执行恢复类案件占比大,申请标的额与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均呈现增长态势。

  

图10: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类型与案件数执行标的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10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类型与案件数执行标的对比图看出普通执行、保全、执行恢复三类案件达4840件,占总案件数的98.94%,申请执行标的额、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占申请标的总额的全部,实际执行到位率35.69%。执行异议、执行监督、其他执行均为零散案件,占比较小。案件类型以以上三类重点案件为主。
  
  2.从案件类型时间段来看,各年度案件总量基本趋于稳中有升态势,执行恢复、普通执行案件占据主导地位

  

图11: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各执行类型案件数统计图

  
  2019年至2023年,图11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各执行类型案件数统计图,近五年G法院主要以劳务合同纠纷普通执行类案件为主,普通执行类案件4136件,占比84.55%,执行恢复案件615件,占比12.57%。执行异议、请示协调占比仅1.4%,2019年-2020年案件基数不大在小范围增长,2021年-2023年案件增幅达到46.72%,从2021年后三类重点执行案件增速趋于相对稳定态势。
  
  3.从案件类型执行天数来看,结案平均用时均在平均线上趋于相对稳定趋势。

  

图12: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各类型执行用时(天)对比图

  
  近五年来,图12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各类型执行用时对比图,各类型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平均用时56天,普通执行案件占比大,结案平均用时57.54天,略高于平均用时2.75个百分点,处于正常状态,其他各类型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相对稳定。技术性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能和稳定扩大就业的助推器[11],G法院以开展“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攻坚行动为契机,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高举执行利剑,提升执行质效,在执行用时、实际执行到位率上下深水,加大执行力度,根据个案特点充分挖掘执行潜能,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形成集中执行、高压执行常态化,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探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潜在漏洞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执源治理,不断减少案件积压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非政府组织作为共生单元,需为实现利益最大公约数和利益均衡开展协作,维护劳动关系运行状态的健康稳定,并促成共生环境和共生界面的持续改善[12]。2019年-2023年近五年间,我们从案件来源、案件涉及类型、结案方式、结案是由来追本溯源、探析成因、洞察漏洞,旨在流程监管、纠纷化解、执行权益最大化上下功夫,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可能地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整体上案件来源“一枝独秀”执行标的“两极分化”,实际执行到位率受疫情影响出现极端化趋势,执行依据呈现“单峰”趋势。
  
  1.从案件来源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占比最大,其他类型来源案件占比较小,近五年趋于稳定态势。

  

图13: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涉案案件来源占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13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涉案案件来源占比图G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4647件,占比94.99%,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当事人申请案件59件,占比1.04%,其他部门移交89件,占比1.82%,审判庭移交执行55件,占比1.12%,上级法院指定执行23件,占比0.47%,法院依职权22件,占比0.45%。案件来源趋势稳定,结构合理,收结案趋于稳定态势。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灵活就业形式包括非全日制用工、短期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平台新业态等[13]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恶意欠薪、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府院联动,耐心释法说理,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在判决前支付部分欠薪,促成和解,不仅能为自身取得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同时也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权益保护。
  
  2.从执行标的额来看,主要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其他部门移交案件为主,申请标的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均占主导地位

  

图14: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来源与申请执行标的额趋势图

  
  五年间,图14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来源与申请执行标的额趋势图G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24796.44万元,占申请总金额的78.60%,实际执行到位9814.98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9.58%;其他部门移交案件89件,申请执行标的额5656.89万元,占申请总金额的17.93%,实际执行到位1050.6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18.57%;其余六类案件245件,申请执行标的1095.07万元,实际执行到位375.9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4.33%。其他部门移交案件执行到位率最低究其因在于案件大部分为工程类案件执行难度大,受三年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破产案件增加,涉及到劳务合同纠纷追偿执行困难,实际执行到位率低下。
  
  3.从执行依据来看,劳务合同纠纷结案平均用时呈现“单峰”波浪性趋势。

  

图15: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依据与案件数对比图

  
  近五年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依据民事案件生效调解书2613件,占申请总额的39.27%,占实际执行到位总额的49.55%,平均执行天数57.49天;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1814件,占申请总额的39.46%,占实际执行到位总额的37.32%,平均执行天数57.52天;其他12类案件2279件,申请标的额6675.2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1470.9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22.04%,低于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到位率平均水平,两类重点案件之外的案件执行重视程度不够。
  
  (二)执行依据类分析执行标的呈现“山峰”态势,结案方式“和解履行”占比较大,无财产终本结案“高位运行”。
  
  1.从案件执行依据的执行标的来看,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案件稳步增加,执行到位率有所提升。

  

图16: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依据与执行标的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16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依据与执行标的对比图G法院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依据申请总金额31370.98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196.1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5.69%。民事案件生效调解书申请标的额12317.87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5547.2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45.03%;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申请标的额12377.8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4177.88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3.75%;民事案件生效裁定书申请执行标的6009.2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1286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21.4%,三类案件呈现“山峰”态势趋于稳定。
  
  2.从结案是由来看,六类案件呈现“突起”波浪趋势,自动履行、和解履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占据主导地位。

  

图17: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案件数对比图

  
  图17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案件数对比图G法院近自动履行案件1208件,占总案件数的24.69%,和解长期履行1120件,占总案件数的22.8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80件,占总案件数的11.86%,申请撤回324件,占总案件数的6.62%,四类案件占据主导地位。和解执行方式也成为执行的主要结案是由,由之而来的是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拖延履行、部分履行、不履行等执行“夹生饭”,导致后续恢复执行案件的增加。
  
  3.从年度结案是由来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劳务合同纠纷和解长期履行结案逐年增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高居不下。

 

图18: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事由与案件数统计表

  
  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切身利益,每一起案件都是群众的急难愁盼,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近五年来,图18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事由与案件数统计表反映和解长期履行案件从2019年-2023年平均增长近5倍,案件由2019年的68件,增长至2022年的397件,增幅达到483.8%,和解履行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履行方式。“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从2019年的9件增至2023年的51件,增幅466.7%,强制执行案件也出现三倍增长,反映出出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信用体系建设将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抓手,长期自动履行案件处于稳定态势。近五年来G法院将不断加大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力度,主动倾听相关劳动者的声音也使得相关劳动立法和制度设立更加全面、完善及合理。实现快立、快审、快执、快付,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护薪人”,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评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司法效果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兑现生效裁判,彰显公平正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发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今天展现出新颖鲜明的时代特征,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14],为加快川北地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源治理为繁荣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
  
  (一)结案方式整体上多元化发展,执行方式更加人性化,文明善意司法理念得到有力践行。
  
  1.从结案方式来看,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终本执行案件体量大、基数大占主导地位,执行终结案件仅次于执行完毕,终本案件占比大。

  

图19: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对应案件数对比图

  
  五年间,图19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对应案件数对比图G法院近五年执行完毕案件1722件,占比35.2%,终结执行结案1588件,占比32.46%,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27,占比23.04%。成为主要结案方式,此三类案件总数4437件,占总案件数的90.70%,执行终结类案件占比大也反映出近几年执行和解类案件成为主要案件,折射出法院执源治理在从单一化的执行方式向多元化执行方式的重大转变,根据已推出使用的各种法院执行智慧系统统筹“问题“方法”相匹配的关键思路,避兔在信息数据领域产生“分割而治”的信息壁垒[15]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2.从结案方式执行标的额来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保全完毕、执行完毕四类案件申请标的额占比大,终结执行程序执行到位金额占比相对较大,案件执结进入多元化时期。

  

图20: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执行标的趋势图

  
  2019年至2023年,G法院近五年图20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执行标的趋势图,执行完毕类案件申请标的额5848.3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5550.71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94.91%;终结执行类案件申请标的额7680.51万元,实际执行到位3846.46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50.0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类案件申请标的额9201.13万元,实际执行到位3161.51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4.36%。从数据上可以看出G法院五年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最大限度护航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以执行工作“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二)结案形式由单一的向执行要结果向多渠道纠纷化解目标转变,执源治理呈现多元化治理新路径。
  
  1.从各地区年度结案横向对比来看,终结执行、终本执行案件逐年提升,执行完毕类案件呈现波浪性“慢坡”下降趋势。

  

图21: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案件数对比图

  
  2019年至2023年,图21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案件数对比图G法院近五年终本执行案件由2019年的210件增至2023年1127件,增幅436.67%,反映出三年来受疫情影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大幅度增加,终本结案成为主要结案方式。终结执行案件也由134件增至1587件,增幅1084.3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逆势增长。根据调研数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结案方式的案件在首次执行案件数量中的占比普遍超过40%[16]。终结执行结案增加体现出执行方式由单一的执行结果为重点转向府院联动、单位协同、部门协作的多条线联通执行;执行完毕案件由222件增至1717件,增幅673.42%,执源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行要素也“由点转线向面”逐渐发展成为以司法为重点、执行一条线、全国一盘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执行大格局。
  
  2.从结案方式执行天数来看,劳务合同纠纷结案平均用时呈现平稳态势,结案均衡。

  

图22: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执行用时(天)对比图

  
  近五年来,图22五年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与执行用时对比图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4.9天,各结案方式均衡结案,执行时效性强,案件质效平稳提升,执源治理成效凸显。近五年来G法院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始终秉持“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特别是对新业态从业者[17]加大对此类人群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
  
  五、对策: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治理路径
  
  (一)执源路径由点向线要质效。
  
  1.实行集约分段。打破执行团队一案管到底的办案模式,倾力打造劳务合同纠纷“类案专项”执行“流水线”,将执行服务前移,强化执行联席会议联动作用,开启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联动办案、协作执行模式,有效提高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质效,分段集约化整为零,实行分段办案,“流水线”办案,明晰职责、强化分工,让执行法官腾出更多精力投入到攻坚克难中,多环节专人操作,全面缓解人案配比矛盾,向强制要效率、要质效、要公信、要执行力。
  
  2.强化科技支撑。搭建执行信息化网络建设框架,持续推广应用执行办案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失信惩戒系统、网络拍卖系统等执行系统。加强“一案一账户”系统的应用,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一一实时对应,提高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效率和执行工作透明度。实施执行案件无纸化办公全流程办案模式,有效运用“智慧执行”APP,所有案件做到一键批量立案信息自动采集、网络自动查控、文书自动生成、集约传查、文书电子送达等,实现执行案件网上办理常态化。
  
  3.落实风险告知。落实立案提醒制度,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不能”风险,使其对诉讼结果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保持合理预期。完善诉讼保全制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道交案件依法加大依职权保全力度,立案、审判部门做好保全申请引导并及时依法办理,提升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比例。引入保全保险制度,引导当事人在保险公司办理保函,防止因担保财产不足而出现保全不能的情况。
  
  4.转变执行理念。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其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对执行案件中变现难度大、处理成本高、不易保存的涉案财物,转变执行思路,通过实物移交等方式保障涉案财物得到及时处理。二是行政执行中引入执行和解理念对无力一次性履行的行政相对人及党政机关,向申请人释法明理,打消其顾虑,保障部分行政处罚、行政协议类行政执行案件通过分期履行方式全部执行到位,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
  
  (二)溯源路径由线向面要成效。
  
  1.统筹内外共治。 综合治理缺位是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源头性问题,为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G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内外联动、上下一体,大力推进执行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配合常态化、工作制度化。与公安协作完善查控被执行人和应急处突联动机制,建立由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查缉布控被执行人系统,有力提升查人找物能力,切实解决执行工作找人难问题。与检察机关协作完善恶意拖延执行遏制机制,明确拖延执行、规避执行处罚程序及标准,形成“越提早影响越小、越往后打击越严”的高压态势。
  
  2.开展专项行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方法措施,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对执行财产处置难、变现难、变现少、因交付难致使长期积压的,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实施腾交与司法网拍同步推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强化执行措施实施,重点针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农民工劳务纠纷、涉执信访隐患、传唤不到等案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执行行动。用好打击拒执犯罪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拒执犯罪移送力度,形成强大执行威慑,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司法救助。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按照“应救尽救、应发尽发”原则,积极申报对特困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有效保障民生,避免恢复执行和信访案件产生。近五年来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29万元。对申请人存在医疗、生活困难的明确法律关系,结合实际情况,发出先予执行裁定并迅速启动先予执行程序,有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为申请人医疗和生活提供保障。五年来先予执行47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胜诉权益。
  
  4.量化考核标准。全面梳理、定期通报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质效数据,动态化考核各团队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实绩,根据适岗评估确定每个岗位职责分工,配套完善执行考核量化标准,重点针对劳务合同纠纷结案数、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案件指标,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时时分析执行质效各项数据,定期予以通报整改,做到见人见案见指标,切实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实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打通司法通往劳动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六、结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法院在办理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同时,构建人民法院执源治理总框架,对各类案件进行细化创新、程序衔接、规范管理,搭建起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工作模式。同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整合资源以系统治理思维强化联动协作,找准执源治理的着力点、突破口,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内挖潜力,外促合力,将“单打独斗”变成“部门联动”,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多发高发,力争实现用最少流程、最短时间、最优服务,一揽子解决劳动者的纠纷诉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郭泽佩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2021年07月16日。
  
  [2] 《人民法院报》浅议执源治理的重点与路径,朱 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07月05日第07版。
  
  [3] 2023年涉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4]《人民法院报》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浙江温岭法院关于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2023年05月25日第08版。
  
  [5]广元市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2年末,广元市常住人口227.1万人,常住人口在四川省排名第十七。户籍人口据公安年报数据,2022年末广元市户籍总户数为111.6177万户,户籍人口293.0792万人,户籍人口也位居四川省第十七位。城乡人口按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城镇常住人口110.2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16.8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55%。GY为广元中级人民法院驻地利州区,JG为剑阁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63.25万人,CX为苍溪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72.85万人,WC为旺苍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43.08万人,QC为青川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21.95万人,LZ为利州区人民法院,辖区人口49万人,CT为朝天区人民法院,辖区人口19.86万人,ZH为昭化区人民法院,辖区人口23.06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促进就业,第十条。
  
  [7]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L]. 2021-12-17。
  
  [8]2023年涉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数据来源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9]杨杰;   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困境和对策[J]. 法制博览 .2023年12期。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L]. 2020-07-14。
  
  [11]涂永前,何礼苗 . 数字经济、灵活就业及社会保险法的回应[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0(9):102-111.
  
  [12]涂永前,李宜真 . 我国社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运行机理探析[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2):69-75.
  
  [13]戚聿东,丁述磊,刘翠花 . 数字经济时代新职业发展与新型劳动关系的构建[J].改革,2021(9):65-81.
  
  [14]参见孟建柱:《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求是》 2013年第21期。
  
  [15]2023年参见陈文:《城市治理中的信息 垒与矫治路径》, 《 国家治理》2021年第17 期 。
  
  [16]2023年参见陈文:《城市治理中的信息 垒与矫治路径》, 《 国家治理》2021年第17 期 。
  
  [17]参见2020年5月23日,在 全 国 政 协 十 三 届 三 次 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生活服务业丰富的业态成为新就业形态、新职业从业者的摇篮,孕育了大批潜在的新职业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