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入失信名单”是否能解亲情困境?

  
2016-04-26 10:07:55
     

“不孝入失信名单”是否能解亲情困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而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有专家分析,尽管修改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同时也强调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但是,由于执法中法官取证难和担心独生子女与父母亲情撕裂,实际上此法中“常回家看看”空转,因此被很多人称之为“法律白条”。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纳入失信名单。

有专家指出,“常回家看看”规定,一直引发公众的热议和争论,该规定具有抽象性和原则性,缺乏具体清晰的操作标准,同时缺少追责条款的兜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正是对之前法律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背景

“常回家看看”执法难在哪里?

“常回家看看”的案件诉讼,在法院属于赡养纠纷类型。不过,此类案件又具有特殊性,那就是标的局限于精神层面的抚慰,而并没有涉及物质经济内容。假如,赡养案件纠纷关涉物质经济内容,从法律层面容易掌握和判断,而且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便于操作。然而,“常回家看看”的诉讼,则需要对抽象的行为进行认定判决,较之于其他物质经济层面的赡养案件,更具有难度。而且,依赖于之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常回家看看”行为的执行,也缺乏有效的执行方式,“执行难”表现得尤为突出。

有法官认为,对于“常回家看看”的判决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对于“老赖”而言,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只不过由于“常回家看看”案件的被执行内容比较特殊,现实操作中面临认识及判断层面的障碍和掣肘。从这个方面而言,《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申了“不常回家看看”挂钩信用,补齐了之前法律操作过程中的短板,有利于找到赡养案件中关于行为执行的有效渠道。

因此,“常回家看看”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不能只是停留于纸面,而是应该应用于现实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法律效果。不难看出,让“常回家看看”挂钩信用,避免了公众对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的混淆,赋予了“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法律救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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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常回家看看”有几难

界定难:怎样叫“常”?怎么算“看”?

“咋样叫‘常’?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半年一次?”“‘看看’该怎么看?带钱还是带水果、营养品,还是什么都不带,回来一圈扭头就走?”如果一周一次,那是不是说全国很多在外打工的孩子都违法了?”

监督难:大多数父母不忍状告儿女

就算儿女不经常回家,又有几个父母会去状告自己的儿女呢?虽然新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一项很难得到落实。法院难判,判了也难执行。就算是老人与子女为此发生了纠纷,怎么来取证,如何制裁都是问题。

惩罚难:有法无罚的条文难以执行

虽然法律规定了经常看望问候的义务,却没有规定罚则。这有法无罚的条文如何执行呢?有律师说:“对于不孝敬老人的后果更多的不是来自于法律的惩罚,不经常看望问候父母,伤害了父母的心,造成永远的遗憾和心里的愧疚,这才是最大的惩罚。

假期难:外地打工没假期

百善孝为先,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儿女回家看望父母?新浪微博互动调查结果显示,四成网友苦于“工作忙,有假无休”,三成多网友则因为“离家太远,交通成本高”。能休一个宽松而安心的探亲假成为不少职场中人的奢求。

路费难:外地往返多受不了

对于收入较高或者收入比较稳定的工薪阶层来说,“常回家看看”在经济上可能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在外务工且收入很低的群体来说,可能就存在很大问题。有些外出务工者远离千里之外,为了省钱,他们一年甚至几年才能回一次家。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常回家看看”显然是心有余力不足!

交通难:春节回家好艰难

在平时可能不是问题,但每年春运,国内交通运输就很紧张,很多人甚至被迫放弃了春节回家,这对于“常回家看看”来说,也是个难题。

观点

“不孝入失信名单”难解亲情困境

生活上的赡养义务,法律可以规范;但精神抚慰,并没有判断标准可言,也不可能成为法律规制的调整对象。“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显然不妥。法律既保证自由又限制自由,“常回家看看”取决于个人的选择,这也是一种权利。

此类纠纷的处理,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旦判决,势必引起很大的争议,甚至导致执行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强制执行,不孝子女“常回家看看”,夫妻很难有好脸色和好心情,继而也难以创造出倾心交流的温馨环境。父母得到的自然不是天伦之乐,而是心痛、悲哀。“常回家看看”是一种感情,是一种良知,法律判决出来的孝心,尤其是强制执行来的孝心,只能是变味的孝心,最终往往是适得其反。

可见,上海将不孝子女列入失信“黑名单”,难解亲情困境。可以预料,不孝子女在信用惩戒或社会舆论的强制下,可能会履行“常回家看看”的义务,但不情不愿、勉勉强强,对老人变相施加冷暴力,那就不仅达不到“以法治孝”和信用惩戒的目的,反而是对老人的一种精神折磨。从这个意义上讲,“常回家看看”更需要道德支持,这需要长期的努力。

本期作者 肖武 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