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正司法生命线 适应规范司法新常态

  
2015-12-02 17:14:31
     
  何广川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为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重要的遵循。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要坚持公正司法生命线,坚守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适应规范司法新常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坚守政治自觉,强化规范司法定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深刻才会行动坚决,坚守政治自觉,凝心聚力求共识。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保证司法公正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自觉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规范检察权运行的有效载体,下决心监督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司法行为不规范,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尤其是新媒体时代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日益开放透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难度、风险、责任越来越大。这就要求要把规范司法行为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规范司法行为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步。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相比,规范司法水平还有差距。必须坚持以“五个过硬”永恒主题为最高标准,持之以恒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司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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