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守行动自觉,强化规范司法活力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效果,关键看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查得透不透、改得到位不到位,努力做到动真碰硬、揭短亮丑,促进发展。
着力在深入查摆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针对司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不文明等问题,突出查摆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提升工作实效。坚持自己查与社会评相结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坚持查摆共性问题与查摆个性问题相结合,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切实把专项整治问题找准。
着力在立行立改落实上下功夫。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备案审查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做到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坚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最关心的事情改起,对急需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马上动手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抓住不放,逐步解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出现反复。
着力在建章立制完善上下功夫。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保障律师会见权,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健全检察业务管理体系;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要培育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恪守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铁规禁令。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案件办理,推进侦查指挥、视频接访、远程提讯和“两法衔接”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规范司法管理科学化水平。
着力在以上率下督导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适时提炼经验,推动巩固提高。实行严格的抓落实责任制,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门督导,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