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支招:遭遇“恶意诉讼”这样办

  
2022-04-27 10:09:59
     

本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进一步向公众普及商标权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开展“上天入地的知识产权”系列直播活动。此次直播在成都设立分会场,围绕“守护人间烟火气”主题,邀请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杨丽,讲述四川法院保护特色美食的典型案例,并为遭遇“恶意起诉”进行维权支招。
  
  典型 对“碰瓷维权”说不!
  
  谈及法院如何守护人间烟火气,“青花椒”案的成功办结是一典型,当天的直播走进涉案的青花椒鱼火锅店。
  
  火锅店店主说,开业好几年了,在得知被起诉时,“真的一瞬间是懵的状态。还好,经过省高院法官们的判决,认定了青花椒鱼火锅是堂堂正正的,根本不是侵权。”
  
  听完店长的心路历程后,作为该案承办法官的杨丽也颇有感触,她说:“作为地道四川人,我听到该案后,第一反应就是青花椒被注册为商标,那些做青花椒特色餐饮的餐馆还能用吗?”在涉案餐馆提起上诉后,杨丽和同事认真研究了案情。在二审中,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五阿婆火锅店店招上的“青花椒”字样不具有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其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万翠堂公司作为餐饮行业经营者,注册和使用商标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五阿婆火锅店就“青花椒”字样的正当使用和诚实经营,无权干预和禁止,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青花椒”案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明确青花椒等“碰瓷诉讼”不受法律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杨丽表示,“青花椒”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将人民群众对青花椒的朴素感情与司法的公平正义价值观进行了融合,在商标权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明确界限。
  
  支招 遭遇“恶意诉讼”咋办?
  
  如今,在全国引发热议的“青花椒”案已经告一段落,然而由此引发的关于维权限度的讨论却并未停止。不少专家学者表示,即使获得了商标注册的商家仍有恶意起诉的嫌疑。那么,当事人遭遇“恶意起诉”应当如何维权呢?
  
  “一旦遭遇恶意诉讼,首先要积极应诉,通过法律咨询了解法律知识,收集准备相关证据做好应诉准备。”杨丽说,只有出庭应诉,讲理在法庭上,才能让法官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杨丽表示,如果确实侵权,要主动停止侵权,和原告协商,争取对方谅解;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恶意诉讼,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报案投诉。
  
  目前,对恶意诉讼、妨害司法活动的,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丽说:“在法院诉讼中,如果证明对方是滥用权利,恶意诉讼,还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承担因恶意诉讼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虚假诉讼违背了诉讼诚信,扰乱了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危害极大。杨丽在直播中告诫经营者:“首先要合法经营,诚实经营,不山寨,不仿冒,做自己的品牌,确保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质量。”